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濾心達人 wrote:
最近一個要好的異性朋友告訴我她男朋友離過婚且有一個孩子(歸女方)
先簡介一下
她男友 31歲
女生 26歲 (漂亮)
閃戀,認識六天交往到現在約45天
這週她男友坦承他離過婚有一個小孩(歸女方)
離婚原因:快速認識到交往結婚,年紀太小不夠成熟,男生創業失敗賠約300萬
離婚協議:孩子歸女方,沒有贍養費,探視權(不清楚),雙方切割很清楚
我朋友與她男朋友家庭背景很類似,在家裡總被欺負與責罵沒有家庭溫暖
以下是我回覆給他的訊息
幾個問題您思考一下
1.您男友現在31歲 ,前段婚姻離婚多久?今天如果是35歲的男人離過婚我會舉雙手贊成你們在一起,畢竟男生的心智較慢熟,從他寫的文章提到你們認識六天就交往了,你又跟我說他跟他前妻也是很快認識然後交往結婚,離婚理由是雙方太不成熟之類的.....,但感覺遇到妳的時候也是快速認識然後交往,然後就能說多愛你之類的話,總感覺也不是很成熟,主角換成我我是你男朋友,面對第二段感情會更慎重與低調,可以公開交往對像但不會寫有多愛之類的文章,畢竟只有交往一個月,感覺很不成熟
2.你有問過她,他認識你這麼短暫的時間就跟你告白,你的蛇麼條件優點吸引他,外表~工作能力~還是會煮飯~照顧人之類的
在這諮詢一下 我還能給他什麼意見呢
另外問一下以後男方對小孩有道義上的的責任嗎?...(恕刪)
樓主請放心
男方對小孩 不會有道義上的責任
不過
生父對未成年子女有的是 法律上的責任
即使監護權在生母方 生父仍有扶養的責任
民法第1084條第2項 父母對於未成年之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
民法第1116條 之2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