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婆點完Agoda讚後,我找了幾個以前有幫忙居中協調過的親戚(老婆那邊的)
把事情的始末貼在對方fb上(因為沒其他管道找人),被我老婆看到今天就被警
察約去喝茶了。我敘述的都有資料可以證明是事實,且我只是找人協助這樣也能告?
我補充一下:
因為過程根本不允許也歷經太多事情,外遇半年左右他就開始把我打造成一個
會打老婆、吃軟飯的傢伙,四處說謊製造離開的正當性。我根本沒打過他,且那
時失業才3個月(非自願離職)還拿了一筆離職金給他,工作時薪水5-8萬不等
我也每個月只拿8000含油資其他都給他也從沒過問錢怎麼花。當時雖然暫不缺
錢我還是告訴他,請他先隨便找個工作父母可以幫忙看孩子,讓我思考一下接
下來要做什麼時多多少少貼補家用。想不到進公司6個月就把家庭給搞垮了。算
起來應該一進公司沒多久就談起辦公室戀情了吧。之後歷經抓姦、雙方家長
撕破臉....
說起來也很扯說我打老婆他女兒是不會回家嗎?我住台北他娘家新北8年都沒事,
會打老婆他們會看不到?我在上市公司上班今年第15年,哪一個吃軟飯的傢伙
可以一間公司一待15年?竟然相信被抓姦女兒的鬼話....我不離婚也是故意要
做給他們看...但好像還是沒什麼用。他們的是非對錯好像已經被親情給綁架了..
根本不管我說什麼有多少證據......說真的15年比想像的快好多,上班賺錢下班
顧孩子,從包尿布都不太熟到可以打點孩子所有一切。也沒想過要再結婚所以
婚姻狀態就丟著沒理他了...因為他被我抓姦也沒提出離婚要求就....15年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