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分局一名28歲警員,去年年初爆出侵占拾金的行為,有民眾拾獲7萬元現金,但他卻抽出其中2千元去繳卡費,全案曝光後進入調查程序;直到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出爐,判他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4年,裭奪公權1年;除了這起案件外,該名警員爆出其他醜聞,某次見前往派出所洽公之女民眾頗有姿色,刻意留下她的個資,過程中瀏覽約3百名女子的資料選妃。要忍住阿當警察就是在當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