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結為夫妻,但夫妻緣分短暫,另一伴因意外或是生病過世V.S還沒有結為夫妻,另一伴就因意外或生病過用冥婚的方式與他(她)相守相守

延續上一篇的發問,想問版友們,你們認為已經結為夫妻了,但與另一半的夫妻緣分很短暫,因意外或是生病過世,傷心了很久,才又再尋第二春,男女都算,還是還沒有結為夫妻,另一半究竟因意外或是生病過世,與她(他)冥婚,傷心了很久才又再婚,男女都一樣。

這兩種情形哪個比較慘?

這是自己身邊經歷的事,幾乎都是女方過世,男方後來再娶,也有是男方過世,女方後來再嫁的也有

冥婚幾乎都是男娶鬼妻居多,幾乎沒有女嫁鬼丈夫
聽起來是一樣的耶
鬼妻 鬼丈夫

這兩種都超少

只聽過抱枕跟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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