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分手的女友要借和服和浴衣該借嗎?(11/2)不算更新吧

廢話很長請慢食用
在八.九月的時候我提出分手的,因為她不自愛,
愛亂花錢和對我拳打腳踢以及口無遮攔,雖然長相是頗可愛的啦
===分隔用===
在10月17日(應該是這天)在隊上寢室等10點熄燈,
想說找個人聊天於是打電話給前女友跟他說我10月24日~26日得要去凱道值勤
大概只講了兩三分鐘左右,她突然跟我說要借浴衣,而且還是很肯定要借到,
理由是說她覺得那一套她穿起來最可愛所以要拿去比賽用(藍色稍微帶有透明短版的浴衣),
聽到這樣心裡有點不高興,就開始跟她扯東扯西然後就乎巄熄燈的時間到了,就把電話掛掉了。
===分隔用2==
在10月24號下午確定不用出勤,但卻礙於主官自己開溜放假去,因而命令無法下達,
東托西托到了九點的晚點名由副主官下命令可以放假,才回家去
回到家10點多了,想說既然她要借浴衣就在打電話問她是不是真的要用到,
於是就打電話過去,開頭忘記是啥了 跳過XD
她說:[我這家的衣櫃騰出了一個很大的空間可以藏你的那些衣服(和服和浴衣以及cos服)]。
我就跟她說我現在這些衣服都已經收起來藏的很好不需要在這麼麻煩了。
她說:[藏好啦 那浴衣和和服我都要借,你那邊有幾套就都拿來給我]
我聽到臉上都快抽筋了,於是我就問她不是只要借一套浴衣嗎,怎麼變成全部都要借了這是怎樣。
她說:[阿 就最近要去和服和浴衣的外拍,以及要去參加比賽拿獎金,所以就全部都要借了嗎,
   而且一定要把最貴的那套和服借我歐,我要拿來當外套用]
聽到這句話心中的火整個都燒上來了,就開始把話題轉移開來,讓自己冷靜下來,
只是她又把話題扯回來,而且更加的火上加油
她說:[不管怎樣你一定要把衣服都拿來借我,我參加比賽我一定要拿到冠軍的一萬元,
   如果沒有拿到一萬元的話,就都是你的錯]
聽完這句話我忍耐了5~10秒,打開電池蓋直接把電池抽掉結束通話
===分隔線3===
10月25日的早上 因為要去台大拍cos就只準備相機就出門了,故意不帶她要的東西。
在台大拍完照準備要閃人的時候,還是被抓到了,她的第一句話就是 衣服呢
我就說我姐在不方便拿出來,然後她失望了一下,還是繼續說一定要借我 我要拿到冠軍的一萬元,
我故意的摸摸她的頭把她的注意力轉移開,再來她居然很神奇的跟我提出分手
我當下囧了一下,不是已經分手了嗎這是怎麼回事?聽到她說的分手理由我到還真的不知該說啥...
分手理由居然是 我家人給她太多的壓力,讓她這幾個月的身體狀況一直很差(身理引響心理?)
但是我完全沒有讓她和我家人通過電話也沒有見過面,這會不會太神奇了一點呢?
既然她都這樣說了,我就這樣的無言,於是我在摸摸她的頭就去光華了。
===分隔線4===
在捷運上我一直覺的哪裡不對,後來終於想出來是哪裡不對了
這不就是那時候我一開始追她,她把前男友甩掉的方式嗎XD
也就是說或許她已經有新的男友了吧?

這是我心態上的問題還是他患有公主病呢...
真是讓我不知該長笑三生 還是角落劃OOO呢
OOO萬歲~~~

PS.和服和浴衣最起碼算一算大概有4萬台幣以上
===11/2===
10/31 這天在光華地下電子廣場2F的某書店
大約是下午六到七點的時候 這位前女友 跑到這書店問排線要去哪裡買
因為這家店跟我很熟了 所以在以前有帶她來過 但次數也不超過3次 應該是
她卻可以很明確的找到這家店家 這種情況還真讓我懷疑
以前要她自己從西門捷運站到萬年大樓,明明只要直走轉彎直走就會到的地方
說不會走會迷路,就連去台大旁的蛙蛙也不會走(出捷運站就不會了)
這還真讓我想說,這是裝傻還是真的不會走呢....
回到主題上
就因為老闆跟我很熟 所以也知道這件事情的由來與經過
所以老闆就有點不甩她,她就問老闆娘排線要去哪買
老闆娘就說B1的後面的XX後,就上去 是乎沒找到再下來再問 就找沒良X
結果還是沒有 後來店內的某個客人,就告訴她哪裏應該有賣後,她就離開也沒回來
或許是找到了吧?
不過這一切都是 老闆 老闆娘 已經那位客人跟我說的
雖然那位客人在後來跟我說 要是知道那個女的就是她
就連說都不說了 XDD

11/8 就是她的生日的 我看到時候應該又有得鬧了吧
\=======/
這樣好了...
拍照存證
寫個借據
打發打發她...
是你的錯又如何

叫她去告你啊

神經病

我是你就把衣服拿去賣一賣
恩..............
現在的小孩子是怎麼了?
那女的也太詭異了吧

東西是樓主的話
就自己考量要不要借啦
不過個人認為這些東西應該會有借無還啦.......
樓主既然分手了
為何還要借?

樓主不妨問問她
身體可不可以借來拍互動式攝影
按照慣例
沒圖沒真相
是有多可愛!?
你是女生嗎?為甚麼會有這麼多女生浴衣可以借?
喔...算了!不是重點!

雖然我也是覺得有借無還!不過!
你跟他寫借據,或者外拍時候你也跟著!
拍完的時候馬上拿回來就好啦?!

而且重點!分手了你幹麻摸人家頭?!還摸兩次?!
那不是男友的專利嗎???
難怪你會被甩兩次!因為她怕你忘記了所以提醒你吧?!

東西是樓主的

所以原來樓主喜歡穿藍色稍微帶有透明短版的浴衣耶~~

沒啦,

我發現有些人都會這樣裝白癡耶

明明早就被甩了,為什麼她還要故意跟你再說一次分手呢?..

因為她希望是她甩你而不是被甩嗎?

樓主真是的,應該要當場告訴她: 小姐,妳要搞清楚我們兩個多月前就分手了

您大小姐是失憶還是失智阿?
..::No comment::..
借不借應該是以普通朋友的方式吧...


sunhiee wrote:
我當下囧了一下,不是已經分手了嗎這是怎麼回事?


我覺得這點比較
waertf wrote:
按照慣例
沒圖沒真相
是有多可愛!?

+1

看到關鍵字了,請附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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