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暇暇 wrote:也沒有到所謂論及婚嫁的地步 你要以什麼身分去...你跟她父母的聯結是她那你跟她分手之後...就分手啦!還有什麼好說的PS.常有人問,分手了因為有共同的朋友,所以還會見到前女友有點尷尬,我能體會那種感覺,至於父母我就不曉得了,去試試看吧!
其實,如果說跟對方長輩處的不錯,表示對方長輩對你的印象不至於太差而且兩人之間又是說好了或是和平的狀態下分手跟對方父母打聲招呼其實也並無不好,只是基於禮貌的一種dougmichelle2001 wrote:如果今天你女兒跟其他...(恕刪) 對不起~不知今天樓主是為何緣故,得要用"搞"這個字眼呢??20出頭交男女朋友應該還算OK吧~而且文中也並沒有提到太誇張的行為 用搞這個字眼有點不妥說...換個角度想~要是回文的大大妳哪天從你岳父(或是對方長輩)的口中聽到"你怎麼跟我女兒搞在一起" 你作何感想呢???
極凍熊 wrote:其實,如果說跟對方長...(恕刪) 我也覺得是基於禮貌上想說該不該跟對方家長告知一下,如果是在一起半年或一年,我當然不會這樣想。就是因為在一起的時間相當長,才會覺得需不需要。但是我們分手並不是在雙方談好的清況下!而是在一個爭吵、爭執的情況後,雙方下的共識這當然不是單單一次爭吵後的結果,而是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爭吵後累積出來的!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呢?我該告知對方父母嗎?我只是想跟他們說一聲,感謝他們這些時間的照顧,以及跟他們女兒的現況,請他們好好保重身體因為他們家人真的都對我很好!請問有這個必要嗎?
妮小雪 wrote:由她自己去告知就好了...(恕刪) 我當然不是只單單想跟他們說"我們分手了"而是基於對他們家人的感情,跟他父母知會一聲傳封簡訊,感謝他們這段時間的照顧,跟他們說一下我跟他們女兒現況,請他們保重身體!不知道是否有這必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