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的指教!
對於自己的疑問,我已經有答案了!
謝謝各位
文章關鍵字
如果今天你女兒跟其他男人搞了六年後結束,
身為父母你的第一個反應是?
活該? 分好? 可惡? 驚訝?....


不知道樓主想如何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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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凡暇暇 wrote:
也沒有到所謂論及婚嫁的地步

你要以什麼身分去...

你跟她父母的聯結是她
那你跟她分手之後...
就分手啦!
還有什麼好說的

PS.常有人問,分手了因為有共同的朋友,所以還會見到前女友有點尷尬,我能體會那種感覺,至於父母我就不曉得了,去試試看吧!
反過來想...
告訴家長的用意是什麼?
告訴家長....



愛上對方的妹妹嗎?
分開旅行,獨自拍照。
如果你中出你前女友那天也有告知她父母的話


那分手你更應該告訴她父母
由她自己去告知就好了呀..沒必要你還直接跟對方家長說

如果家長看她女兒都呆在家裡不出門,就是感情生變了吧...

謎:過來人的身份....
其實,如果說跟對方長輩處的不錯,表示對方長輩對你的印象不至於太差

而且兩人之間又是說好了或是和平的狀態下分手

跟對方父母打聲招呼其實也並無不好,只是基於禮貌的一種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如果今天你女兒跟其他...(恕刪)



對不起~不知今天樓主是為何緣故,得要用"搞"這個字眼呢??

20出頭交男女朋友應該還算OK吧~而且文中也並沒有提到太誇張的行為 用搞這個字眼有點不妥說...

換個角度想~要是回文的大大妳哪天從你岳父(或是對方長輩)的口中聽到

"你怎麼跟我女兒搞在一起" 你作何感想呢???
極凍熊 wrote:
其實,如果說跟對方長...(恕刪)


我也覺得是基於禮貌上想說該不該跟對方家長告知一下,
如果是在一起半年或一年,我當然不會這樣想。
就是因為在一起的時間相當長,才會覺得需不需要。

但是我們分手並不是在雙方談好的清況下!
而是在一個爭吵、爭執的情況後,雙方下的共識
這當然不是單單一次爭吵後的結果,
而是許許多多大大小小的爭吵後累積出來的!
如果是這種情況下呢?我該告知對方父母嗎?
我只是想跟他們說一聲,感謝他們這些時間的照顧,以及跟他們女兒的現況,請他們好好保重身體
因為他們家人真的都對我很好!
請問有這個必要嗎?
妮小雪 wrote:
由她自己去告知就好了...(恕刪)


我當然不是只單單想跟他們說"我們分手了"
而是基於對他們家人的感情,跟他父母知會一聲
傳封簡訊,感謝他們這段時間的照顧,跟他們說一下我跟他們女兒現況,請他們保重身體!
不知道是否有這必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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