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將當值得板友共同領會的文章轉自黑球的精神起源2009-11-01 【詹偉雄】 中華職棒再爆發球員涉賭事件,由於此次涉案球員大多來自管理嚴謹、球迷最多的兄弟象隊,又包含台灣第一位登上大聯盟投手丘的明星曹錦輝,及二○○一年世界盃帶起台灣棒球希望的投手張誌家,因而輿論大譁。 除檢調單位選擇在總冠軍賽結束後「收網」約談球員,引發球團老闆對其「養案」(以球團與所有球員聲譽為代價)憤怒指責,電視新聞依循「醜聞」作業模式,不斷追蹤讓球迷心痛的「蛛絲馬跡」,尤其許多名嘴「繪聲繪影」重現某些球員私生活細節與球賽中表現,藉「消費棒球」來加強己身「詮釋權威」,更惹來球迷與球界人士憤怒。 遺憾的是,在新聞的發展與盪漾中,還是沒有妥善回答最核心的問題:是哪個關鍵因素,創造了「黑球」? 就事件的實然層面分析,當然包括了「組頭」、「白手套」、「球員」,甚至萬千個不看球賽的「下注者」,他們都促成了賭局的發生,但別忘了,正因為社會是完全地信任球賽是「乾淨地、憑藉其偶發的臨場機運所進行」的,騙局才有利可圖(擺明詐賭的賭場不會有賭客上門)。因而,「黑球現象」必然是要以眾多「善意第三人」(拚命求勝的球員、球迷、賭友、老闆、熱血的野球敘事工作者……)為犧牲代價的惡意行為,有了這層理解,我們即可看出:「黑球現象」的不斷重演,一定與「酬償」和「風險」的不對稱有關,也就是說「假球參與者」所獲得的處罰必然遠低於所獲得的兌價(以及所造成的傷害),過往假球案審判所依據的法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無法考慮到以「社會信任」為犯罪基礎的龐大代價,從而吸引著犯罪者精益求精其技術、不斷地捲土重來,其實正是「黑球」的結構性促成者。 但是,法律畢竟是行為規範的最低限度框架,現代運動之所以吸引觀眾、誘發數世代老少忠誠球迷,其核心假設即在於:運動員以其「高度自律」,時時於各種高強度、偶發性競技展演中,展現其「精神意志」超越「身體束縛」(或各種外在艱困條件)而獲致的某種稀有之「真摯的存在感」。據此,運動員之所以不是一般人,之所以可獲得「粉絲」傾心崇拜和認同,乃在於他「代表」著凡人的我們,挑戰那時時刻刻的「不可能」。換言之,運動員的「內在精神自律」不只區隔著他與業餘運動者、普通球迷的不同(是他的「正字標記」),也畫分了「神聖」與「世俗」之不可跨越;而他的酬償,如果不是天文數字般的薪水或廣告代言所得,要不就是「國家英雄」般的聖者地位。 觀諸其他國家職業運動賽事,幾乎都無法避免「黑球」產生,但美、歐與日本的應對方法,則是更激進地去創造賽事的「神聖感」,號召更多球迷、創造更儀式化的光榮時刻,進而在球員高度物質和精神酬償中,鞏固著「精神自律」此一純潔無暇的價值義理,以此來「渺小化」黑球的利益(但也促成了類固醇的另類假球)。由此,反省中職「黑球現象」,我們要問的是:曾經在洛磯球場和西武投手丘上奪三振的投手,「打球」曾幾何時變成了例行性的「上班」,而不是「超越自己」的神聖志業?球團經營者除了運用球隊作為「活動廣告看板」外,還為職業運動的「神聖感」作了哪些努力? 上周五的美國大聯盟世界大賽第二戰,費城人隊主投、三屆賽揚獎得主佩卓.馬丁尼茲在七局下連挨兩安打等著被換下場,電視鏡頭放大了他在投手丘上掙扎的臉龐──疲憊與懊惱交織著,當總教練拿走他的球後,佩卓慢慢地走向休息室,最終到了觀眾台前,看著滿場不懷善意的臉龐,他居然露出了一抹微笑,這是一位有過無限榮光、但近年也飽受屈辱和折磨(動手術、失去球速、在自由球員市場乏人問津)的運動員,享受著他末段人生的難得一刻。-------------------------------------------------------------------------------看看別人想想自己台灣真的還適合發展職業棒球嗎?個人是不敢亂下定論
康士坦丁 wrote:bookgain兄...(恕刪) 所以大大是說...朱老是算做公益加碼演出的摟~看來..朱老真有心~這能加行情嘛??這球打出去~就像朱老...(驚訝!!)變了心的女朋友回來啦!ps.球團加罰演出!!
打假球就是把熱情觀眾當白痴耍嘛你喜歡被當白痴嗎?打假球表示是騙人的遊戲你喜歡被騙嗎打假球欺騙用心用情的支持觀眾你喜歡感情被騙嗎?你喜歡"感情"被玩弄啊從第一次有假球是間開始,就認為台灣職棒很多是假的,我就不看了但是又再度看到打假球,還是讓人覺得滿難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