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老闆‧喜來登 wrote:
請您先回答我的問題...(恕刪)
回答您的問題
1,大會規章已經有說明,舊款電子襪不符合規定,已全面改用新款
楊上場前經檢錄發現接觸有些問題,故要求更換新的電子襪,
中華隊教練自行更換新的電子襪給楊使用,但是這雙新的電子襪卻是舊款的
並不符合規定,大會檢錄人員卻讓楊過關,事後諸葛的確是有問題
但事情發生後,教練接受體育台的連線訪問,問到教練是否知道電子護具的規格問題
教練只用不知道電子襪有分成新舊款的差別來推託,這明顯示資訊上的落差
我想這個問題,如果賽前真的有仔細檢查過隨行裝備,那麼此次事件基本上很難發生
這是我所持的觀點
2,大會規章中也說明,如選手使用不符合規定之護具,有兩種處置方式
一是選手扣分處分,而後比賽遂行;二是直接判定選手奪權出場,
我頗懷疑我們台灣代表團的教練是不是有詳細閱讀過比賽章程,
要抗議大會判決過重,恐怕也只是啞巴吃黃蓮,人家所持理由固然無法服眾
但基本上,也還是照著規則走,並沒有刻意操弄比賽結果
3,檢錄放行,比賽中卻出現這種狀況,這是大會的瑕疵,也是這次事件唯一我們站著住腳的地方
但問題在於,即便如此,讓人家抓到痛腳打壓你,也是一個事實
在這種時候去討論陰謀論,去罵人家耍婊,除了幫自己人在情緒上找出口之外
並無法掩蓋我們代表團在資訊上落差,以致準備不周的事實,
楊的表現很棒,也是我們很有機會奪牌的選手,
但是我們自己人卻是少一根筋,讓原本可能的獎牌最後卻以遺憾收場
要說人家打壓無所不用其極,我們的確啞巴吃黃蓮
對於這種判決,我跟大家同樣都覺得不滿
但我的另外一種思維是,如果我們自己的準備妥當,根本不會讓這種憾事發生
畢竟規章就是規章,要說人家其心可議,也不能說我們自己就完全沒有任何的問題
我提出這些觀點,是希望大家保持理性討論
如果有人要因為這樣砲我,說我在劃分自己人的團結
那就說吧,我只能提出另一面觀點,雖然無法顧及所以面向
但光把責任推給別人,在我看來也只是民粹式的吆喝而以
如果有人看了覺得不舒服,那我也只能說聲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