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version wrote:
昨天的公聽會,政府院居然找一個小小的職員到場,連個部會級都沒來,要怎麼辦?
這很正常吧~~我反而覺得已經很正視這次公聽會了說~~
以一家公司來說
在各種建議和可行性出來之前的討論都是各部門自行研討
等到具體建議出爐了
才是各大部門一起開會研討數次
這時才會有比較高階的主管出來
等到真的要實施前的幾次會議
和公佈才是最高主管來執行公佈
不然主管機關三部五時就開公聽會(何況只是公聽會不是具題建議)
那真的啥事都不用作了
PS:就是而論~~並沒有別反對公聽會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