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球選手打進8強的事,不就充份流露台灣人的 [理盲濫情]嗎?

iimomo wrote:
其實體育界真正的問題

根本與政府或錢沒關係

平時有關心的人就能體會


別想太多、或太簡單

以中華男籃為例

有長期培訓計畫

也花了大筆經費

又如何呢?

你什麼都不懂...
你還是沒說
我邏輯哪裡有問題阿?
請明示~

scottchen23 wrote:
但棒球振興計畫
(一)強化防賭機制
(二) 建立二軍
(1)輔導各職棒球團組訓二軍。
(2)初期暫以棒球替代役選手支援各球團作為二軍球員。
(3)輔導職棒聯盟規劃二軍季賽,每隊每年至少比賽60場。
(三) 落實屬地主義

十二億重點居然不是改善少棒及整體環境?
政府卻要對私人球團組成的職棒
補助輔導那麼多??
花納稅人錢去振興不是國有的職棒??


我並沒有說棒球振興計畫是OK的啊
我也認為要振興棒球運動
應該從加強三級棒球開始
而不是針對職棒
1. 政府對職業運動是抽稅 不給補助
對業餘運動是補助 沒獎金可抽稅

2. 官員如果犯刑法圖利罪
起訴是檢察官(行政權)
判定有罪是法官(司法權)

3. 盧彥勳打職業也好幾年了
現在這種成績是有點不上不下
如果不好好經營
30歲就該退休了 改當網球教練比當不上不下的職業選手賺得還多

4. 那個[卡繩]應該沒為盧彥勳談出任何一毛錢的合約
不過還可以打著盧彥勳的名號上電視領通告費
盧彥勳如果自己不打出成績 也只是被消費著玩的 身價就只是七年六十萬的小額捐款而已
iimomo

iimomo兄

我等了45分鐘了.....

你還沒整理好你的邏輯嗎??

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孤鴻海上來 wrote:
1. 政府對職業運動是抽稅 不給補助
對業餘運動是補助 沒獎金可抽稅

2. 官員如果犯刑法圖利罪
起訴是檢察官(行政權)
判定有罪是法官(司法權)

3. 盧彥勳打職業也好幾年了
現在這種成績是有點不上不下
如果不好好經營
30歲就該退休了 改當網球教練比當不上不下的職業選手賺得還多

4. 那個[卡繩]應該沒為盧彥勳談出任何一毛錢的合約
不過還可以打著盧彥勳的名號上電視領通告費
盧彥勳如果自己不打出成績 也只是被消費著玩的 身價就只是七年六十萬的小額捐款而已

第2點跟第4點
同意~
第3點不予置評~

第1點我很有意見
政府對職業運動是有輔導,補助的
棒球振興計畫的計畫書
你看了就知道
光這三條
(3)協調地方政府將職棒比賽列為國中小學校外教學課程。
(4)協調相關機關、團體配合節日購票,邀請特定對象進場觀賞職棒球賽。
(5)聯盟及球團配合特定節日,對特定對象提供優惠票,優待進場看球。
政府還出錢給國中小學,機關、團體看職棒球賽喔
都可以算圖利職棒聯盟了

假使我家是開電影院的
政府將我家的電影院列為國中小學校外教學課程
你覺得那合理嗎?
大家不會說政府圖利我家的電影院?

棒球振興計畫的計畫書
http://210.241.21.133/DOC/4505/PLAN_70_200905222300133.htm
臺灣人真的就是理盲又濫情

今天LU闖出名號所以大家會討論
平常咧..根本沒人聞問

說那些政府不補助的更有趣了
現實情況是
打網球的選手這麼多,請問要補助誰??
誰知道這個選手是不是小時了了
假設今天政府花了大錢培養某A..
結果10年過去某A啥也不是,溫布頓連會外賽都不行
臺灣人又開始幹譙說政府浪費錢..圖利某A
但是運動不就是這樣,那有投入100就會回饋100的
常有花了大錢啥也沒拿到的情形
可是勢利的台灣人哪能接受..
臺灣人就這樣,就是不想花錢又要頂極品質
花了錢又一定要弄出點什麼,可惜體育偏不是這種培養法

我也很同意版主說的
都職業了
選手打贏的獎金是有分給國家嗎??
既然沒有國家幹麻還要幫你出教練費??
哇靠,還要出錢培養讓你鍛鍊技能
然後賺了錢放自己口袋??
有沒有這麼好的事情呀
況且你根本不是代表國家去出賽呀
今天王建民受傷了,怎沒人哭爸要國家去幫他請防護員
因為他是職業球員,代表他自己、他的隊伍去出賽呀..
受傷了甘庵屁事
LU今天去打溫布敦,為的是自己的獎金、排名
打出成績、有名了,自然廠商上門,賺代言費
這不就是他自己選擇的人生??


~~安室奈美惠魂~~
毛毛小熊掌 wrote:
況且你根本不是代表國家去出賽呀
今天王建民受傷了,怎沒人哭爸要國家去幫他請防護員

你講得這段哭爸沒教練的是北京奧運......
某網球選手打進8強的事,不就充份流露台灣人的 [理盲濫情]嗎?

+1 , You are right , I couldn't agree with you more.
 請各位別再泛政治化,請勿再傷害台灣的運動選手,相煎何太急呢?


 原本應該是全體國民的榮譽,今天卻政客為了選舉,把台灣人民的團結心給撕裂了。
必須澄清,吳敦義說的1700萬補助跟我們所認知的1700萬補助是不同的。
 台灣的榮譽是屬於全體台灣人、台灣人的尊嚴也是全體台灣人要負責,台灣人自我詆毀為國爭光的台灣人的戲碼,
其勢可而止。
 我所看到的新聞當中,盧先生從沒有說國家不重視他,請不要毀謗他,也請大家別因為某個政黨的操作,
而為盧先生套上色彩,你我都很清楚盧先生這次是徹底的被那個政黨消費了,盧先生的前義務經紀人卻沒有為他出一毛錢,也沒有找到人為他出一毛錢,表示這個卡x只是個掛名沾醬油的政客,根本就是免費在消費盧先生,可惡至極。

 言歸正傳,政府不一定要花”錢”,但是至少要用心,有用心一定會被人看見。
選手需要的是資源及尊重,而政府需要的是評鑑系統,因為政府沒有這麼多銀彈亂槍打鳥,
但是政府機關裡有很多公務人員是在混吃等死,應該給這些米蟲一點事做。
 重視體育重視台灣的榮譽必須列專案從政府各部門的整合開始做起,從體育選手的需求開始思考。
 體育選手需要是什麼?問體育選手最清楚。
體育選手需要的是人、錢、設備、專業諮詢及便利性,
 人:專業訓練人才、專業養護人才、語言人才、專業飲食規劃人才及心理諮詢人才等,政府可以鼓勵台灣人積極從事這些領域的工作,一方面增加就業人口另一方面加強體育選手的實力,讓教育部、外交部等單位的閒人有事做。
 錢:建議政府立法設置法人贊助體育選手減稅條例等。
 設備:中科院、中研究等政府機構與企業共同合作開發各類協助選手訓練技能、調整體能及可見式數據化設備。
 專業諮詢:心理諮詢、生活諮詢、專業競技諮詢這些都是政府可以鼓勵民間共同參與的方向。
 便利性:簡單來說就是給為國爭光的選手有更多的方便,例如護照、簽証的加急處理等,說白一點就是給他們特權。

 而政府需要的就是建立一套客觀公正的選手評價系統,把據有一定實力的台灣選手列檔管理並設計認証系統編列級別,這個系統說來容易做起來難,不過我相信邱毅先生應該做得到。

 外國人國民所得高又要長途拔涉來台照料,價碼肯定很高,但是政府可以鼓勵台灣人民往體育選手助理工作項目發展。我不信台灣的針灸師的養護功力會輸給國外的按摩師,更何況台灣養護人員既可針灸又可按摩,薪水也便宜,您說是嗎?
zzenan wrote:
請各位別再泛政治化,請勿再傷害台灣的運動選手,相煎何太急呢?


 原本應該是全體國民的榮譽,今天卻政客為了選舉,把台灣人民的團結心給撕裂了。
必須澄清,吳敦義說的1700萬補助跟我們所認知的1700萬補助是不同的。
 台灣的榮譽是屬於全體台灣人、台灣人的尊嚴也是全體台灣人要負責,台灣人自我詆毀為國爭光的台灣人的戲碼,
其勢可而止。
)



1.我是原作者,我的文章裡面根本沒提到半點政治,也沒那個意圖

2.最大的問題之一,不就是 [全體國民的榮譽] 這種觀念嗎
私人職業賽有好成績,當然值得國人開心.
但轉成 [國民的榮譽] 就是我講的,那種國族主義的非現代潮流的認知


3.就事論事,以其為職業選手之身份去做討論
而不是一直把國家二字扣在前頭

何來的 [台灣人自我詆毀]?


4.該選手本人觀念倒是一直很正確,也沒有像媒體那種理x的操作跟想法
光看這一點,有看到本篇文章的朋友有能力倒是可以多多小額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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