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kd wrote:沒事就要求政府提出同樣的條件政府的錢不是這樣花的...(恕刪) 重點不在於要政府拿多少錢出來跟新加坡比(何況新加坡雖然是國家出錢)而是...長遠來說要政府重視體育,短期來說,政府可以與企業協商來簽下選手,是政府自已短視,一看到表面的錢就收手了。台灣的撞球在東南亞,甚至是國際上,都是有很重要的地位,為什麼還搞成這樣?其實他要出去,對我來講,就跟哪個選手去哪個國家打拼是一樣的,別忘了,當初國家棒壇可是有一群人(某領隊為首)反對選手到美國去的。
Skyerh wrote:那也得看看台灣到底重...(恕刪) 如果不是中華隊在經典賽兵敗中國我想我應該也不會知道"曾雅妮"這個人說句現實點的如果現在撞球打亞洲盃冠軍賽 有台灣選手同時間有王建民先發的MLB球賽你說誰的收視率高稱之為國球的棒球球員就慘兮兮了其他運動選手呢.......
goodversion wrote:別忘了,當初國家棒壇可是有一群人(某領隊為首)反對選手到美國去的。...(恕刪) 是那位說"叛將"要回來,先繳200萬,最後再用"共體時艱"...把人踢走的那位領隊嗎?
gameman01 wrote:是那位說"叛將"要回...(恕刪) 就是他呀,還說,反正選手去了幾年一樣要回來台灣,不如就不要去了....這是在王及郭都還沒站穩mlb時講的。小巫先生 wrote:我以為這邊會一面倒支持吳沒想到還是有一些沒知識沒常識在那邊愛國愛國喊的人果然是死道友不死貧道...(恕刪) 我反而覺得,這才是民主,各有聲音,但是如果把人推到判國那一組去,那就是倒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