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封殺吳」 撞協:去年4月就解禁

因為台灣之光 只能留在台灣
不能追求更好的環境與更好的待遇
只能在台灣被苛求
這就是體委會!!!!
有本事在這邊封殺吳
不如繼續為了自己提供不合格電子襪上訴吧
本人只有針對大腳一個人 而非針對地區唷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