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無限期?連mlb都會定出50場禁賽了,怎麼現在還有人判這種刑?一點制度化都沒有,完全以自由心證來判,要說一個人沒有悔意可以直接講是死刑,或無期刑!!什麼叫無限期?好像只要共犯同意或高興,隨便怎麼判都可以,這是法治嗎?當我們看到無能的裁判為了因雨停不停賽可以像個娘們,讓球迷在看台上等,那裁判可不可以判死刑?
拜託,那個50場禁賽的球員可是深有悔意的認錯,並沒有在後續發表一些誇張的言論不然大聯盟當局,原本是考慮永久禁賽引述一下網路新聞:中華職棒發生La new熊球員林智勝不滿一壘審江春緯的判決,蓄意衝撞裁判,這一撞,要如何「善後」,或撞出什麼問題,攸關中華職棒能否更上軌道走得更長久,不是摀住嘴巴就能息事寧人。裁判人身安全神聖不可侵犯,這是任何運動比賽的普世價值,2006年美國職棒光芒隊3A球員楊格(Delmon Young,今年被交易到雙城隊),在比賽中被判三振後頗有微詞,拒絕離開打擊區,遭主審驅逐出場,楊格居然將球棒丟向主審胸口。原本大聯盟有意將楊格終身禁賽,因為楊格事後頗有悔意,但仍被判處禁賽50場的重刑。林智勝脫序的行為,聯盟思考該如何處分,在中華職棒歷史上,必然具有指標性意義。
ziv0225 wrote:該禁幾場就禁幾場,而...(恕刪) 這篇網路新聞看一看吧部落格說自已有錯,但隔天卻不願向當事人道歉不管你是真心或假意,施以暴力行為就該道歉熊隊是我第二喜歡的球隊,大師兄在暴力事件未爆發前一直是我很欣賞的球員,渾身是傷還是拼戰到底可惜在這次的事件,我看不見一位明星球員該有的擔當與氣度!!至於怎麼判,我都沒意見小弟只看當事人的態度與後續處理的態度至於中華棒球聯盟的判決如何,不是你我能夠左右動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