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可以登上大聯盟2007年。林哲瑄在紅襪展開旅美生涯,2008就在小聯盟未來之星比賽中,獲選為最有價值球員,他從本壘跑到一壘只要3.8秒,只比日籍球星鈴木一朗少0.1秒,因此被稱為台灣鈴木一朗,他的腳程快,上壘率高,加上防守能力強,幾乎具備上大聯盟的基本條件。"原文是這樣, 其實他是打錯句點, 正確應該是"就可以登上大聯盟。2007年林哲瑄在紅襪展開旅美生涯,2008就在小聯盟未來之星比賽中,獲選為最有價值球員,他從本壘跑到一壘只要3.8秒,只比日籍球星鈴木一朗少0.1秒,因此被稱為台灣鈴木一朗,他的腳程快,上壘率高,加上防守能力強,幾乎具備上大聯盟的基本條件。"
steve_su wrote:他從本壘跑到一壘只要3.8秒,只比日籍球星鈴木一朗少0.1秒,因此被稱為台灣鈴木一朗,...(恕刪) 這樣的敘述其實也怪怪的,這樣不就表示林的腳程比鈴木一朗快嗎?我想原本的意思用中文說應該是:「只比日籍球星鈴木一朗慢0.1秒」或「只比日籍球星鈴木一朗多0.1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