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錦輝確定獲得不起訴~~請問他一定得回兄弟象嗎?

受到矚目的超級A咖球員、職棒指標性人物曹錦輝,因罪嫌不足獲得不起訴處分,檢方表示,曹錦輝確實有接受性招待,但是性招待與打假球案兩者是否有因果關係,並無法認定。
COME ON..

不要我...

我自己搞一個雨刷聯盟唷.....
無罪個鳥啦
你是沒聽懂檢察官說什麼嗎
他有接受組頭的性招待
但沒證據指他配合打假球
所以證據不足沒有被起訴
看清楚性招待和證據不足這幾個字好嗎



ico999 wrote:
他有接受組頭的性招待


那為何接受組頭性招待不用起訴?一樣是犯罪啊?
kaots wrote:
那為何接受組頭性招待不用起訴?一樣是犯罪啊?

如果「只有」接受性招待而沒打假球,
是不構成犯罪的;
因為檢察官沒抓到他打假球的確切證據,
只能對他不起訴。
不知道哪一條法可以起訴....
性交易也不是他出的錢....該怎麼算呢??
還有無罪定讞 跟不起訴 天差地遠的...樓主要不要改一下標題?
定讞就不得上訴了....
kaots wrote:
那為何接受組頭性招待不用起訴?一樣是犯罪啊?
接受招待,
但是找不到come on有配合打假的證據.

表示比較會擦嘴的意思.


去大陸吧...

去比我們水準更高的聯盟比賽吧....
syntech wrote:
接受招待,但是找不到...(恕刪)

招待後,腿軟投不好是合理的.............
chiang:人願意把15年的青春歲月奉獻給你.......想想自己何德何能啊!
曹先生, 請你不要再到中職了, come on 謝謝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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