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ce01 wrote:現在亞跆盟說的法似乎...(恕刪) 當初一開始判定失格的理由不存在之後就已經不能相信他們的說法了甚至後來又改了兩三個理由,現在又搞一個無憑無據的理由出來,如果我是記者的話,我會問:難道跆拳道比賽都是先直接取消資格再來想理由的嗎?
alan945 wrote:當初一開始判定失格的...(恕刪) 整件事情黑的要命拉大家想想一般重大國際賽事遇到選手失格都要拿出規章說選手哪邊哪邊犯規一面說我們舊襪合乎規則 一面說我們照說明書貼兩片不合乎規則混帳中韓
再怎麼說, 我們就是太善良了...如果說一個選手犯錯的代價是 "失格", 那請問一個裁判長, 一個技術委員犯錯的代價是什麼?? 目前看來, 他們犯錯的代價就是他們要負責再想出另一種說法, 然後我們就又要想辦法去證明那個說法是錯的, 然後他們再想下一個...這樣可以嗎?? 說話不用負責的嗎?? 某人說楊的貼片是在比賽中才拆下來的都不用負責嗎?? 某人說電子襪是禁用的都不用負責嗎?? 某人說.....那些某人可都不是市井小民, 都是手握選手生殺大全的裁判, 委員哩, 做了錯誤的指控, 好像沒事似的, 這事發生在你我周遭, 至今也得吃上毀謗的官司吧, 結果他們一天一個, 不合用就再換下一個, 如果犯錯都可以不用負責的話, 他們當然這樣搞啊, 理由由需要證據的換到現在不用證據的, 因為不用負代價嘛, 在廣州當地找個律師珍對他們發言已經確實謬誤的部份先打毀謗及侵權官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