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民營的運動中心去一次只收一點錢就能營運,她的健身中心年費要收幾萬才夠,這不就表示她的健身中心競爭力比不如別人。更何況她被判刑的原因是她自己發生的問題,難道沒有市政府設立運動中心的話她的健身中心就一定不會倒閉?看起來她根本就不覺得惡性倒閉是她的錯。
BUT他被判刑是因為詐欺經營不善不是詐欺的正當理由經營不善也跟他自己商業判斷有關再怎樣他經營的族群跟運動中心有很大差異吧這跟政府經營有何關係?還是覺得怪jjhuang.tw wrote:我去的南港運動中心,...(恕刪)
唐大小姐還是搞不懂自己為何被關他被關不是因為生意失敗而是她都知道公司要倒了 還要業務去用超低價諞人入會她說她沒跑~是跑不掉還是沒跑如果跑的掉 她早就跑了~說真的~市立的運動中心跟私人的運動俱樂部還是差很大市立的雖然便宜 但是硬體比較上差很多只是市立的 不用一堆有的沒的錢也不會有一堆莫名其妙的人 要你交錢學課程
Eason Huang wrote:BUT他被判刑是因為...(恕刪) 應該說分兩階段..當年倒閉跟運動中心比較無關,跟經營策略有關..現在他無法用健身事業翻身跟運動中心就有關了我比較同情經營者..當時他的選項一定不多,倒閉,或豪賭一把..很多案例看來經營者選擇豪賭的多一點..可惜他賭輸了.也賭的大了點(租下101).前幾年聲寶代工電視倒閉也一樣..只剩個選項1,收掉2,接風險較高的訂單..經營者一樣選擇2豪賭一把.結果以更壯烈的方式犧牲掉..員工/投資者無法接受經營者沒有作為的.他們會認為你沒有能力.經營者只好一次又一次挑戰更大的風險,直到支撐不住..法律問題我沒研究.我還是很同情經營者的立場..
真的是怪錯了對象!雖然台北市設立的運動中心一次要50元,但器材少,地方也不算大,比起專業的一個月至少1600起跳的健身房還是有差.而且如果一個月去15次, 每次2小時,不也是要花1500元?當然,運動中心的租金對於投資者是有差異的,但客層也應該差異較大.總之, 讓她去關一下也蠻好的,誰叫我買6年會期,用一半就倒了,真是生氣.尤其是倒閉之後,某次去住亞太會館, 在飯店的房間桌子上竟然看到她署名"特助"的歡迎光臨住宿便簽,更生氣!!把這麼一個大企業弄倒, 一堆會員和員工應有的權利都消失, 還去做人家飯店的特助繼續領薪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