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球選手吳珈慶入籍它國

撞協
跆協
棒協
籃協

請問哪個協比較有人性?
其實事實真相應該只有當事人比較明白

到底是不夠照顧他?

還是他要求的太多?

外人應該無法體會...

不過如果真的無法在國內生活下去.那要出國也無可厚非

個人選擇我們沒資格評論

只希望不要發展不好又說台灣才是他母國.他想回台灣之類的話語

idfour409 wrote:
記得他要去新加坡時
說國家給的獎金加上廣告費一年才兩百萬
少到他快活不下去了
說新加坡薪資多好又多好
所以又要去新加坡
這次要去大陸又說國家封殺他
所以要為了生活揮淚告別台灣
每次看到他就錢錢錢
他兩百萬都活不下去
那22k的不是要去填太平洋
只能說人心最難滿足
今天誰給的錢多就跳巢
哪天其他國家又想到了他
他是不是又變成其他國家的人
這種咖離開了有什麼可惜


出國機票你出嗎?

教練費你出嗎?

吃喝拉撒費用你出嗎?

房貸你會幫忙繳嗎?

如果以運動當作職業的人日子有這麼好過,盧彥勳之前就不會出來唉了
Edison9527 wrote:
出國機票你出嗎?

教練費你出嗎?

吃喝拉撒費用你出嗎?

房貸你會幫忙繳嗎?

...(恕刪)


如果是代表國家參加比賽,
那豪無疑問政府應該負擔;
如果是自行參加有獎金的職業賽,
就不該由納稅人來支付了。

話說吳目前年紀才20出頭,
他要賺錢養阿嬤無可厚非;
不過他老爸好手好腳且正值壯年,
照理不至於兒子沒收入就活不下去吧?
唉! 看到大陸那些選手的待遇!

說真的我實在無法苛責吳珈慶的決定! 唉!!!!


chessx wrote:
之前不是入籍新加坡?...(恕刪)

===================
大陸怎麼會給他什麽好條件啊
那邊玩的是斯洛克 完全是兩回事
花式撞球只是看美女好吧

tom_kaku33 wrote:
感覺台灣的體育協會最...(恕刪)


還有沾光
sestolk wrote:
郭泓志一和道奇簽約就...(恕刪)

這時候要說為何永不錄用
是國家逼他加入道奇媽
明明就有相關條文不准高中生與職棒球團簽約
妳硬要違法亂紀在先
還怪人對你進行處罰
法條是為守法人訂立嗎
對不守法不適用是吧
是非不分
是這社會變了嗎
就是有一些自認為是官的人腦袋有問題,誰出來做事不是為了生活??

當個官就很了不起了嗎??

還有趙麗雲也常常批評戴遐齡,請問她自己有當得比較好嗎??

二個都很差勁.
出走很好
國家,對沒名氣的選手,一向都不怎麼照顧
這已經不是新聞了,對很多選手不就都這樣!

當有名氣,一夜之間後就變成"國家之光"...可笑!
一個選手培訓要多花久的時間金錢,國家給了甚麼??
喔!對辣!等很有名氣 該選手就是"國家之光"~


出走~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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