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就別亂炮好嘛,那時候根本就沒有條文規定高中生不得簽約,只有棒協的規定,不照棒協的規定來做,就被棒協封殺不得參加國家跟國內比賽,棒協的規定,球員就一定要遵守?況且,中職簽約張泰山那些人也是高中剛畢業阿,怎麼棒協就不出來叫?還違法亂紀勒...= =
Edison9527 wrote:出國機票你出嗎?教練費你出嗎?吃喝拉撒費用你出嗎?房貸你會幫忙繳嗎? 相同邏輯,當事人拿到的獎金'廣告代言費,會拿出來分你嗎?而你會去要求當事人拿出來分嗎?討論這點好像意義不大!只能說既然是職業,就各自努力吧!
吳珈慶幹的好要是我也會這麼做打乒要趁年輕趁著現在實力好 多賺點錢不要為了那些所謂的國家大義而放棄自我前途今天他又不偷不搶只是轉別國籍 好像他就十惡不赦一樣是政府不好好珍惜他們 感覺好像背判台灣的就必須死我真的感覺政府對那些殺人放火姦淫擄掠的人比較好耶做這麼多壞事 也不會被判死刑...反觀對許多的運動選手 哀...晚景淒涼吳珈慶加油台灣的運動選手加油車由蘭也加油喔
shawn0205 wrote:如果可以從2300萬...(恕刪) 說得太中肯了...那一年我也有看到他封王..前陣子安麗杯轉撥,看到他跟陳思明的互動,就覺得他去中國是遲早的事了...看他這兩天fb及新聞上他的說法,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真的很短,他在有限的期間發光發熱,幫自己將來的生計鋪路,這是他的選擇,請不要用"情義"兩個字來批判他.這個選擇對他而言不可能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他也承擔了極大的風險,祝福你...曾經的"泰山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