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註銷會籍 吳珈慶嘆趕盡殺絕---最好

而且發文者的體育常識真的有待加強!

你心中的體育選手格局就只值110萬...?

那你當MLB 、 NBA 、英超、還有澳網及LPGA那些選手從小就以自己的運動為志向開始訓練、參賽,
到發展成明星的地步,除了名望不是為了MONEY嗎?

你長這麼大念書念十幾年,父母不是期望你日後可以賺錢嗎?
難道偶像明星們發專輯拍電影只為了提供你日常的娛樂?
人家也是要賺錢阿!

尤其那第一句話,就代表心態可議
如果談國家要照顧優秀人員,

不該只是談運動員,像電玩、數學奧林匹克、發明王等

是不是只要在世界比賽中取得冠軍政府都該其照顧一生,

那要多少經費啊
Your brain has two parts:the left & the right. Your left brain has nothin
撞球練球不用錢嗎?

出國機票不用錢嗎?

住宿不用錢嗎??

月薪2萬就想留住人??

是我也移籍....

贊同撞球協會的做法+1
realsync wrote:
是不是只要在世界比賽中取得冠軍政府都該其照顧一生,

那要多少經費啊...(恕刪)


沒人要求要照顧一生,
而是國外在挖,政府不想面子掛不住,跟著人家出錢....

真搞不懂為何會有人支持那個撞球協會的作法。

這小子打出名堂的時候,就稱台灣之光

這小子因為台灣無能繼續使其發光發亮,別國想拉攏就一刀給他死

這種作法好比...愛不到妳就殺了妳,一樣嚴重病態啊!

難怪,每天的社會事件那麼多!
個人是相當贊成撞協的作法,球員有權選擇對他有利的一方,他既然已選擇新加坡了,不再代表台灣參賽了,那為何台灣不能註銷他的資格排名?如果這樣叫趕盡殺絕的話,那吳選手的作法能不能叫做見錢眼開,賣國求榮!!
jk601018 wrote:
個人是相當贊成撞協的...(恕刪)



贊成
看了這麼多,真覺得沒啥意義..

台灣是真的需要國際視野,需要有優秀的運動選手在國際賽上衝鋒陷陣,努力的為自己的獎金,名譽和生活及為所有台灣的每個人帶來榮耀.以這事而言...國家需給予這些人,相對應的薪資,及訓練環境.

今天,拿我的稅金來給這些有功的人員,我願意,但說真的,若要我養他一輩子,真的有點困難,
畢竟這個行業是你選擇的,國家應該做的就是把環境和薪資調到適合的情況,但非必要一定要達到這些人員的要求,而是給予適當的補助.
若今天這些有功人員可以被政府規入到國家培養人材,給予十八%的優惠及公務員的薪資及種種補助,我認同.
但現在政府就是沒有這套也沒有計畫的去培訓人材,變成很多職業選手漸漸沒落或是外移,也沒有新血補充進來,
這是政府的問題.不能怪罪人家想往高處爬,畢竟每個人都要面對自己生活的壓力.

但目前政府財政已經惡化的很嚴重,也有很多無謂的浪費,政府沒辦法全面的照顧到每個人需求,
總不能你今年要幾百萬補助,政府就得給你,那其他優秀運動員見到不就會每個人都來要...那政府很快就垮了.
今日若我是吳先生,說真的,我也會出走,不走生活會難過.
但對政府而言,我該給的,該做的,要有個游戲規則,不能夠漫天要價.

很多運動員老了,至少在他們黃金歲月中,發光了,領了不少的獎金和薪水,但到老年就沒落,
一方面自己沒有把錢給存下,一方面沒其他技能,這樣又要怪政府沒給予運動員好的規劃,
那你當時政府給的獎金,不知道是我們小老百姓 每個月薪水的多少倍.難道政府逼你去做運動員,
想要從事運動員,應該早有計劃要趁黃金歲月搶錢,然後老了享享清福.
說真的,政府也很可憐,每隔幾年就要換個上面的大主管,連帶的中主管,小主管,通通一起換,
上一任的計畫,下一任搞不好又有個計畫,但從來就沒真正的實現過...

大家在這都希望國家能富強,能有錢去做可以滿足所有人的理想,但這也需要我們大家的努力,
大家各盡其能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而國家應該也要為這些人給予適合的補助.

兩者都沒錯,一個為自己,一個為人民,真要有錯,是我們每一個台灣人的錯,沒辦法讓國家富強,
沒辦法選賢與能,沒辦法規劃出好的制度,沒辦法每個人都能生活無虞.












大大說的太好啦,我想如果政府拿出相當的條件,不敢說比新加坡好,我想吳小弟應該也會有意願留下來,很多事情錢不是唯一,在乎的是一個尊重,今天吳小弟還沒決定出走,協會就一副要趕盡殺絕然的模樣,這樣的處理方式看不到所謂尊重兩個字,那吳小弟又何必留下來被人羞辱呢,如果協會理性委婉的分析各種利害關係給吳小弟,事情未必沒有轉圜的餘地,然而體委會這種作法卻是把大家都逼到死胡同了。
idnet wrote:
看了這麼多,真覺得沒...(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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