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FB上有人那小吳跟曾亞妮比較,我想那是不同的事情不同的是“環境"。。。LPGA打贏一場有多少獎金?何況大部分排行前幾名的選手,主要的收入來自其他相關收入,如代言及贊助再看看台灣的撞球環境,這幾天大家討論很多了。。可見一般轉不轉籍,跟是一個“配合選項”,並非一個“主動選項”試想,不要說中國啦,如果有一個地方充滿機會,發展性大,去不去呢?再加上運動員真的是有年齡跟時間的限制,不是運動員的人不懂其中甘苦,就別拿國家民族主義出來批判了我們要檢討的是為什麼我們沒有這樣的環境或是未來性,我並非說我們一定要將重點放在發展撞球,但是總有幾項是要政府特別關注支持並列為長期目標,我個人才淺實在看不出我們在重點發展啥項目。好,如果撞球不是政府要發展的項目,那麼人家為了自己的前途而做出選擇,就不要在那邊唧唧歪歪。
台灣不是號稱民主自由的國家嗎?難道連殺人和貪污都能很自由了,卻還沒有選國籍的自由嗎?況且是體委會自己要把人才逼死,如今真的逼到沒了,他們應該很爽才對,如他們的願了反正他留不留在台灣都沒辦法以台灣名義參賽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