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 為什麼曾雅妮的表現亮眼,卻沒有像王建民當年那樣掀起全台的熱潮

牛角炸彈 wrote:
小弟認為豬哥亮是欠私人賭債
曾家是欠國家稅款
其實是2回事
簡單的說就是債主不同人
豬哥亮是欠私人賭債
曾家是欠國家的稅款

拿賀一航事件跟孫道存事件.就能相比(同樣都是欠稅)
我這樣比喻應該恰當

我相信父母加上女兒
絕對還的起23億

能在美國買上億豪宅
名車更是好幾輛
父母開油行.也撈了不少錢
就算一開始還不起23億
分10年或20年攤還
總還的起吧



我認為是無論欠的是賭債或稅金都沒啥大分別.只不過一個是債主有資格追討,一個面對的是政府只要繳過稅的納稅人都有權利出聲批評,同樣都是欠錢只是對象不同而已.賀一航跟孫道存欠稅事件我並不是很清楚,但很簡單的一個道理,只要他們子女將來想要繼承遺產就得一並繼承負債,如果財產低於負債他們最後也有權力選擇拋棄繼承.

在我看來大家有權利指責的對象是曾雅妮叔叔,懷疑他父母也實屬正常,但以這點來攻擊批評曾雅妮就太不公平.畢竟當年設計避稅(無論是叔叔或父母)並不是她策劃的.也或許她小時後有因此得到部分利益但這不是她所能操控的(如同有人孩童時期接受父母供養的錢是黑錢雖無奈但也由不得他自己).現在她成年了能夠自給自足,這幾年成名後能自己買豪宅開好車都是她辛苦努力一番後應得的成果.

如果最終能夠證明逃稅真的跟曾雅妮父母有關聯,那也是她父母得出來面對償還.曾雅妮想怎麼花她自己所賺的一分一毫我想我們這邊沒有任何人有權利過問.大家最多只能羨慕她小時後夠幸運,出生在一個不只衣食無缺還能培養她成為一個高爾夫球手的家庭.至於欠稅扯到要她來還債則完全不合理且扯的太遠.

牛角炸彈 wrote:
叔叔卻住工寮.靠打零工為生
...(恕刪)


其實我也蠻佩服這位15年甘願這樣度過的人
若是被陷害,應該是會撂出幕後主使者

若不是被陷害就表示
1.他就是主使者,因為當初警察要抓他的過程確實有脫逃現象(有犯意是確定的)
2.他是無辜的,但是他有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的精神,及秉持著15年後又是一條好漢的想法,成全了家族的所有人
1+2.他是主使者,也願意成全家族的所有人

不好意思離題了

神木q飛鳥 wrote:
我認為是無論欠的是賭債或稅金都沒啥大分別.只不過一個是債主有資格追討...(恕刪)


其實法律上並不承認所謂的賭債,
所以也沒什麼追討資格的問題。

只要當事人耍賴,債主就幾乎不可能透過正當程序討回來。
rexjian wrote:
其實法律上並不承認所謂的賭債,
所以也沒什麼追討資格的問題。

只要當事人耍賴,債主就幾乎不可能透過正當程序討回來。


口頭上講賭債,但實際上簽的是本票跟借據.經由法院程序來認定後自然就會有其法律效力.

不會有人在借據上直接標明賭債,而賭輸錢欠款也通常都不是直接對應組頭本人,要不就組頭間接關係借或其他較為多數是跟身邊親戚朋友借的.這些都是單純金錢上的借貸關係,但籠統來講如前頭說的豬哥亮例子我們就直接通稱賭債較為方便簡潔.
其實有一個問題大家沒注意到,棒球無論在整個美洲、台日韓這些有職業棒球的國家,
他們培植的三級棒球體制、人數都是很龐大的,換另一個方式說,
當你能登上最高殿堂還能有幾年好成績,都是人中之龍人中之鳳。

有的朋友可能不同意,但是高球、網球的體系其實沒有棒球、籃球那麼深廣。
如果有的話,恐怕今天不會只出一個曾雅妮、老虎伍茲。

EizoT766 wrote:
其實有一個問題大家沒注意到,棒球無論在整個美洲、台日韓這些有職業棒球的國家,
他們培植的三級棒球體制、人數都是很龐大的...(恕刪)
有的朋友可能不同意,但是高球、網球的體系其實沒有棒球、籃球那麼深廣。
如果有的話,恐怕今天不會只出一個曾雅妮、老虎伍茲。


說的沒錯,不過換個角度想,台美日韓,歐洲,澳洲,以高球人口來看,台灣人應該算少的吧,這樣曾雅妮能夠竄出來,也算很厲害了。不需要吝於讚美。

希望可以維持久一點摟。
另外兩位女將如果也可以來到前10那就更好了。
為什麼曾雅妮的表現亮眼,卻沒有像王建民當年那樣掀起全台的熱潮??????????????

沒有選舉,,
bb123dd wrote:
為什麼曾雅妮的表現亮...(恕刪)

大哥:從第1頁~27頁裡面.有你要的答案
爬文看一下吧
因為我可以週六日下午跟小三/小五兒子輕鬆玩棒球玩的很開心
重點是不用花半毛錢(手套跟球/球棒除外),但是高爾夫卻不能一起玩培養感情

ying0809 wrote:
因為我可以週六日下午...(恕刪)


美國的3A、2A比賽常有家庭日吸引全家來看比賽,小孩不記票還送紀念品或食物,
大聯盟也有,不過票價貴,普羅百姓捧場要看口袋深度。
以上的方法目的是促進棒球成為親子與家庭間聯繫的運動,這點尤其在美國很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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