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倡是這次四大洲唯一非華僑的台灣選手,雖然成績和曾雅妮不可相提並論,但他心態就好得多
下面取一部份和贊助有關的內容
「應該說,全世界最貴的運動就是花式滑冰,它比高爾夫還貴。因為我們一個選手可能附帶三個教練,技術、編舞、體能,場地我們也不能像曲棍球一樣,兩隊二十個人包一個場,我們練習只能五個六個,因為我們舞曲不規則,怕撞在一起危險。」
但施文倡卻不抱怨政府或者企業不補助他訓練經費。「台灣運動一個缺點就是很多家長跟教練都希望丟給政府。我覺得這是不對的。我跑了很多國家,像中國那邊都丟給政府,但你成名以後歸政府管,你完全沒辦法。包括日本的淺田真央,也是花了台幣兩千萬,拿到世界冠軍以後,日本政府才接手,我們台灣一些家長比較糟糕是,認為體育就是要政府養。藝術願意花錢,跳舞、音樂、舞蹈願意花錢,但體育就丟給國家,我覺得未來教練觀念要改。」
tim901 wrote:
法院程序承認的
通常是債主方沒有黑道背景或是脈絡的(比如有錢人對賭金額大,簽票)
不然
本票可以被說成是詐賭
或是脅迫簽下的
簽本票如果是一晚輸很大簽下的, 法院會有相信詐賭的可能
除非是累積好幾次賭輸金額, 才簽下的
不過這又可能被懷疑脅迫
犯罪性詐賭已經是另外一回事了.前頭舉謝金燕例子對應曾雅妮主要用來說明父債不必子償道理,本意並不是想要扯到這類額外狀況.
在那例子豬哥亮當年沉迷大家樂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並非遇到詐賭,他的好友兼債主不少都是有頭有臉人物,積欠給這些人的所有借款我們外界通通稱之為賭債.如果當年他不跑路而上法院,我想他想打贏這些官司的機率是微乎其微(至於現今是否有超過15年追討時效同樣為題外範圍,債主追不追的成就看法院裁決).這例子硬扯上詐賭就實在想太多,如果真是詐賭根本用不著討論父債需不需要子償與否,因為當事人本身就是受害者,這情況如果金額太高遠超負擔範圍最好的辦法是直接上法院解決.但也視對方背景而定,太硬還是出國深造幾年比較好.


曾雅妮的表現亮眼卻沒有像王建民當年那樣掀起全台的熱潮原因還有一個,就是女子職業運動太過弱勢,在國際運動界常常都登不上主流焦點.大概唯一只有WTA女子職業網球稍微有辦法勉強跟男子職業相提比擬.其他大部份運動無論在發展歷史,矚目性,吸金度都遠遜於同項目的男子職業運動.
可以先看看大家熟悉例子如籃球,NBA可以說是全球焦點性運動其中之一,但說到討論WNBA就乏人問津,另外擁有最多瘋狂足球也是類似情況.而MLB更不用提了,至今連想一個像樣的女子職業棒球組織都沒有.高爾夫的LPGA相較矚目度則應該是僅次於網球,雖還算不錯但其重要性至今還是遠遜於PGA.
高爾夫算是我較為熟悉的項目,就提些實際情況來觀察到底PGA跟LPGA差距有多大.先引用個前頭曾經提過的資料:
LPGA著名前前球后Annika Sorenstam的1992-2008年lpga生涯總獎金只有美金1800萬(最高獎金收入為2002年的280萬美金).前球后Lorena Ochoa的2001-2010年生涯總獎金近1500萬美金美金(最高獎金收入是2007年的430萬美金).而2008年的全球體育女富豪排名,Annika Sorenstam以2007年度總收入美金1100萬排名第六(2009年總收入為800萬美金也排第六),而Lorena Ochoa以2007年的美金1000萬總收入排名第七(2009年500萬美金排名第十)
上頭舉的已經是近年LPGA最頂尖的兩個人物.但相較於Tiger Woods的2008年總收入1.15億美金(世界運動員排名第一),跟Phil Mickelson近些年幾乎每年都有5000萬美金左右總收入(世界運動員排比能進到2-5名).很顯然LPGA球后的吸金能力是遠比不上男子的PGA頂尖選手.
如果在北美球場上問一般常打球的白人球友,他們說的出名子的PGA選手或相關人物絕對是一拖拉庫,隨性列個名單裡面可能就會有: Tiger Woods , Phil Mickelson , Ernie Els , Jim Furyk , Vijay Singh , Sergio Garcia, Adam Scott , Luke Donald , Steve Stricker , Lee Westwood , Justin Rose , Paul Casey , Zach Johnson , Rickie Fowler , Dustin Johnson , Martin Kaymer , Bubba Watson , J.B. Holmes , Geoff Ogilvy , Retief Goosen , Tim Clark , Camilo Villegas , Anthony Kim , Padraig Harrington , K.J. Choi , Sean O'Hair , Stewart Cink , Angel Cabrera , Davis Love III , Mike Weir , John Daly .已退役的Jack Nicklaus , Arnold Palmer , Gerg Norman , Ben Hogan , Bobby Jones , Gary Player , Tom Watson , Byron Nelson , Nick Price ,Nick Faldo . 著名教練David Leadbetter , Hank Haney , Jim McLean....如果是打了多年高爾夫球友大概都會知曉以上列表人仕裡頭至少十之八九的長相跟名子,但我想正常來講應該還不只這些.
而問北美白人球友關於LPGA選手的話,我猜範圍大概只有Annika Sorenstam , Lorena Ochoa , Michelle Wie , Paula Creamer , Natalie Gulbis ,可能加個 Cristie Kerr , Karrie Webb , Suzann Pettersen ,而Yani Tseng要擺上檯面大概還得努力個一兩年(外型不夠亮眼加上華人是會稍微吃虧點).除非那個人真的瘋狂著迷LPGA,否則其他選手根本沒多少人會特別注意到 .(當然我是以男性眼光來看待,但在實際球場上也幾乎八,九成都是男性球友.)
所以除了LPGA發展歷史不比PGA如此淵遠流長原因外,最重要的關鍵是民眾對此聯盟運動的注意程度絕對會直接影響贊助商的資金投入.越多人有興趣宣傳效益越高,所以很自然LPGA女選手最後收入合理的遠比不上PGA男性選手.從上頭應該就能明顯表視出LPGA跟PGA的被矚目性差異,雙方目前的確還有一大段距離.另外一提的是PGA上層選手收入雖高,但競爭激烈度也比LPGA大上不少.很多PGA名將一不留神也很容易在短時間內消失於前段班名單裡.所以能長時期名列前矛的PGA選手通常不是天才就是怪物,苦練跟努力只是基本條件.
我的最後結論就是大家其實有點被台灣媒體稍微誤導了,LPGA世界第一雖然是個非常直得驕傲的成績沒錯,但也沒部份人心中想像的那麼能呼風喚雨...如果今天出的是個世界第一PGA台灣選手才真的可以說是非常非常了不起,假設還能長期佔據第一的話這種情況的影響力才會非常深遠.如果此事成真的的話理論上在台灣會紅過當年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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