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禁藥比較可惡還是打假球比較可惡?

笨貓認為那是同樣的可惡...何以見得?

吃了禁藥就不是原本的表現,所打出來的球,就是假的

如果吃禁藥不嚴懲的話

那球員都吃禁藥,不用練球,比比看誰開發的藥比較強

那這還是在打球嗎?
害我輸錢比較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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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排好難 wrote:
吃禁藥部就等於打假球...(恕刪)


吃禁藥如果還打不好就更該死了~~
這有什麼好比的...
都是差勁的行為。
kane5945 wrote:
都有"甲"那個比較可...(恕刪)


就威爾剛跟按摩棒,你看那個比 " 較" 甲
用學生考試來比喻,抄同學的 (多人:打假球) 和 刻鋼板 (個人:用禁藥),
被抓到都要算零分,說不定還要記過懲處。

刻鋼板比較容易找藉口來掰,說啥以前學長刻的、助教分配座位就如此.. 之類的。
(Ex:不小心誤用禁藥成份藥品)

所以除非有辦法界定是否有犯意,不然很難說可不可惡。
How much wood would a woodchuck chuck if a woodchuck could chuck 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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