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6739 wrote:
請問球員工會解散,所...(恕刪)
應該是不行
雖然意義上的確接近一切歸零,但工會解散的目的主要是訴諸法律
讓聯盟失去對等組織變成壟斷,球員就用勞工名義用反壟斷法控告聯盟
這時的聯盟已經是個有違法嫌疑的組織
再另外簽約恐怕也無法保證法律效力
除非放棄NBA這個聯盟,另組其他聯盟來打或許可行
不過應該還是乖乖打官司會來的簡單快速...
nocar wrote:
如果已他們電視上的生活方式我相信
如果以一般上班族的生活方式很難破產吧

(黑人不少都是大家庭)咦~他算黑人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