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之後~以後就進不了台灣了!!
還有可能被通緝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第三條(役男避免徵兵處理罪)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徵兵及齡男子隱匿不報,或為不實之申報者。
二、對於兵籍調查無故不依規定辦理者。
三、徵兵檢查無故不到者。
四、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五、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申報,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第四條(避免現役徵集罪) 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或緩徵原因者。
二、毀傷身體或以其他方法變更體位者。
三、緩徵原因消滅,無故逾四十五日未自動申報者。
四、拒絕接受徵集令者。
五、應受徵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五日者。
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徵者。
七、未經核准而出境者。
八、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者。
第五條(避免動員或臨時召集罪) 意圖避免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捏造免役、除役、轉役、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者。
二、毀傷身體者。
三、緩召、逐次召集或儘後召集原因消滅後,無故逾三十日未自動申報者。
四、拒絕接受召集令者。
五、應受召集,無故逾入營期限二日者。
六、使人頂替本人應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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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服兵役義務) 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
第二條(兵役之定義) 本法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代役。
第三條(役齡) 男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但軍官、士官、志願士兵除役年齡,不在此限。
男子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十八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稱為接近役齡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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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請慎重考慮!!
leomk2008 wrote:
基督徒是不拜祖先牌位...(恕刪)
林繼宗和林書豪的祖母林朱阿麵昨晚在台北接受《紐時》專訪,林繼明知道長兄要接受訪問,要他務必對記者講清楚林家的背景。報導說,林書豪父母親都生於台灣,林家祖先在1707年從福建移民到台灣,到林繼宗兄弟是第八代。林繼宗表示,他們「肯定」是台灣人。
《紐時》指出,中國浙江省某官員日前表示,林書豪祖籍是浙江,因為他的外祖母在那裡長大,1949年才遷居台灣南部。林的外祖母是虔誠的基督徒,曾一度嫁給牧師,生下林書豪的母親吳信信,後來移居美國 。
林繼宗表示,林的外祖母仍懷念中國大陸,並在家鄉的高中設立獎學金,但根據大陸和台灣的文化傳統,林書豪的身份要看父親這邊來決定。「我們是個父系社會,我知道(林書豪)媽媽那邊在大陸有親人,但要看爸爸這邊,也就是台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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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覺得我們在台灣的人不好說他是台灣人
是沾光
不過他爸爸都這樣說當然是最好的啦
當然大家也清楚知道林書豪沒在台灣出生和受過台灣教育
不管怎樣別來浙江人這套就好,那攀的太誇張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216/25417.htm
以下為原文
While in the car, Lin’s uncle volunteered his views on one of the most contentious questions on the Internet about Jeremy Lin and his family: whether they are Taiwanese or Chinese. “For sure, they are Taiwanese,” Lin Chi Chung said. “I spoke to Jeremy Lin’s father, who is my younger brother, and he said, ‘Make sure you point this out.’ ”
含意是指在中國人vs台灣人的比較下,他們是台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