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le wrote:今天又有報導說還有另一球隊打放水球球團老闆主動叫檢調偵辦看來球員還是沒引以為戒呀5虎將是哪一隊的 搜尋了一下, 應該是去年出事那一隊不過找到的五虎將有兩個版本一個是球迷或球隊稱呼的另一個就意有所指了
windarc wrote:聯盟本來就不用負責~為啥叫沒有權的人替死~領隊會議才是最有權的啊~所有的決定都是領隊會議說的算~ 完全正確。。。教主的意思是說,聯盟不必負責,有種,球迷就找各球團老闆來負責...
那篇報導最後一段寫得真好。===以聯盟組織圖來看,聯盟地位應該凌駕於6隊,但弔詭的是,聯盟的運作經費又是由6隊共攤,讓各隊形同聯盟的老闆,變成聯盟沒有獨立運作權,所有事情必須聽命於各隊,所有決議變成6隊的「密室政治」,在沒有實權的情況下,也難怪洪領隊說「球團得負責」。===既然聯盟的權力被架空,說什麼負不負責其實都沒意義,因為實際權力還是在六球團的手上,聯盟就算連工作人員都換也於事無補,負責的態度,是應該確立聯盟權力凌駕於球團之上,之後再進行改革,由聯盟真正的領導球團,這樣至少一但出狀況,該負責的人就很明顯,不然說真的,六隊球團都是共犯,通通都該下台負責。
聯盟會長趙守博已經幫教主解釋過了呀....節錄:NOWNEWS 2008/10/05http://www.nownews.com/2008/10/05/341-2345595.htm有球迷在座談會中提到以前的蔡豐安事件,還有最近的陳建輔事件,趙守博明白指出,聯盟與球團都沒有公權力去蒐證,只能覺得懷疑時交給情治單位幫忙,一旦察覺球員有異時,就會找球員來詢問,卻又苦無確切的證據。他表示,要說球員涉賭一定要有證據才行,否則會被球員告誹謗,所以球團只有存在許多懷疑之後,便會採取各種方式釋出球員,但又不能說的很清楚,才會讓球迷產生這種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