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挖角 撞球神童吳珈慶兩難

我也支持他去新加坡
有機會就要多多去外面看看

基本上我是贊成向錢看
不過如果以對方開的價碼反過來詢價就不大好

再來
我非常不恥新加坡這種花錢買球員的行為〈如果是真的話〉
以前看到陳靜
就會想到
就算她替我們拿了金牌又如何
背地裡還不是被嘲笑那是假的
撞協濫 但我強調的不是這個
我強調的是一個人為了百萬元 可以宣佈"放棄國籍"
能做到這種地步 假如真的到戰爭時 他可能為了自己苟活就可以放棄國家了
不要拿其他人不是也這樣做了來說~他殺人你也可以跟著殺人嗎?
何況 是要 "宣佈放棄國籍" 你有沒有中華民國的意識

PS 這個事件比某位李姓立法委員 他有美國護照=雙重國籍 和 放棄國籍 來比較根本沒得比
這個事件嚴重太多了!!
小單2954 wrote:
撞協濫 但我強調的不...(恕刪)

放棄這個隨時有可能被併吞,而且在國際上又不怎麼被承認的國家,我認為是沒什麼不妥的

Luke Chen wrote:

放棄這個隨時有可能...(恕刪)


+1
連國家定位都這麼不明朗的地方
這本護照這麼重要?
天知道10年後現在所熟知的國號還在不在咧
何必扣上國家主義這麼大的帽子
小單2954 wrote:
撞協濫 但我強調的不...(恕刪)


中華民國會很大嗎....

世界上有幾個國家敢承認??

先做到這一點以後再說吧...

要讓一個國家滅亡以現在來說根本不需要動用到戰爭...

以台灣來說直接封鎖經濟面

馬上就倒了...

更何況台灣的戰力...唉~~!!

能搬上檯面的部隊有幾支...

以後要是真的發生戰爭的話...

希望你能向敵陣營衝第一個...

這樣歷史上就會有你的名字了....

吳珈慶不是公務員, 不領政府薪水, 也不享受人民賦予的特權
所以無法跟立法委員相提並論
不過我支持發出去的獎金應按照規定辦理, 該追回的就要去追
但如果沒有相關規定 也不能無中生有的把人家獎金扣下來

PS.突然覺得這次的事件跟職棒有點像
小單2954 wrote:
我強調的是一個人為了百萬元 可以宣佈"放棄國籍"
能做到這種地步 假如真的到戰爭時 他可能為了自己苟活就可以放棄國家了...(恕刪)


想的太浪漫了 這社會是現實的
在沒有殺人放火 叛國辱權前提下 人往高處爬 天經地義
人有選擇生存的權利
等你走到吳的這個階段 再來批他為了自己苟活放棄國家吧

支持+1
這已經不是愛不愛台灣的問題
以實際面來說 他還年輕 縱使已經是世界冠軍
你能說他沒有進步的空間了嗎!!
撞拹不培育他也就算了 還要封殺他
新聞上也說了 政府對國內的體育界補助真的少之又少
是你 你願意 出國頂著國旗 卻自己要負擔出國比賽的食衣住行
說什麼也不合理吧 如果比賽沒得名 也就沒獎金 出國替國家比賽還得虧老本
有沒有搞錯 !?
小單2954 wrote:
撞協濫 但我強調的不...(恕刪)

我的想法跟下面那位差不多

現在的台灣其實也沒有那麼值得去維護

但是觀點有點不一樣的是

或許我們要像猶太人亡國了才會自省吧..

不肖子女總是在父母雙亡的時候開始孝順

學生要等老師說要當人才念書

等到哪天國家沒了沒官做了才會覺得恐怖吧

反正現在情勢搞得再怎樣都只是嘴砲大戰..沒有死到臨頭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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