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7083 wrote:就立委擁有相當程度的...(恕刪) 現在討論這個~其實意義不大,當初要是球員潔身自愛,給了隱身在背後的大魔王機會,這次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嗎?畢竟這次不是說沒有暴力脅迫的情況嗎!雖然過程有瑕疵,但我也認為檢調是有了相當的證據,才會進行約談,何況約談不代表有罪,球團也不會因此將球員除名,只希望這次能徹底的改革,不然只是讓這些以及過去的棋子白白犧牲罷了。
CCRen wrote:哎唷這跟沒多久之前,...(恕刪) 硬要牽在一起嗎?而且您似乎少複製第一句了...第一句是邱議瑩說的很好....檢警調根本自己就在賭了...被叫去的這幾個害他們輸很慘....只看到一句就認為是我說的?您也不是將別人直接入罪嗎?老實說...您似乎也不是如你想像的這麼有水準啊!!而我是檢調嗎?那要牽扯的話....01運動版有多少人沒證據就說球員一定是打假球?他們就都有證據嗎?你難道也沒說過球員打放水球嗎?你難道也有證據?自己想想啦...台灣有太多黑幕了...如果只是辦辦球員.辦辦組頭....台灣棒運就能改善~簽賭放水球就可以絕跡~那早在10年前之後就不會有什麼黑米有的沒的簽賭事件了!
kikihsukimo wrote:說實話 檢調最好是有確實之證據...否則兄弟真的會玩完了~黃正偉 小買...我真的是不相信...一個手骨折 一個投到手出血,都奮戰 到底的球員~~才讓我看到感動~卻 被約談! 檢調說過並非每一場球都放水喔!!!
BJ57 wrote:該位檢察官已經被判刑...(恕刪) 他是堅信檢調人員個個都是清白的...其實很多時後...他們的辦案至程度上辦案...辦的太深入會得罪很多不能得罪的人...所以才會有辦蒼蠅不辦老虎的情況~至於為何說有檢調自己也賭...之前就有人PO有某職業球員在訊問過後...檢察官關掉錄音機..跟他說...你知道你害我輸多少嗎?CC大可以自己去爬文!
朱老也出事了,怎麼看都不可能難道是最後一場的時候.....請容小弟"幻想"一下那天的情形:***************************************************朱老準備上場打擊,並且偷帶著微型耳機麥克風正要進去打擊區,剛好組頭來電......組頭:朱仔,給我想辦法退場,不准安打,不然獎勵金沒收喔朱老:我最近手感正燙,被三振的話,很容易被懷疑拉組頭:那就打出去,被刺殺在一壘前朱老:哪這麼剛好,最近狀況好的勒,萬一紅不浪,你負責喔組頭:你要是轟出去,我就在你腦袋也轟一個洞,朱老:好啦,我再想辦法拉,...那個,等一下再說....,x的,那個投手突然投球,我還沒進打擊區勒,朱老:x的,豁出去了,隨便揮一下,阿,被接殺....,有了,去嗆裁判,應該會被判出場,朱老:x你x的裁判,我還沒進打擊區,你讓他投什麼球,xxx此時,正在收看轉撥的組頭,高興的說,朱仔,有你的,我的錢沒有白花,你應該可以全身而退*****************以上是小弟胡思亂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