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排除"檢察官跟警方涉案^++++^

goodversion wrote:
台灣的案件亂七八糟,...(恕刪)


他有特別澄清,
他在"補休"....

所以非常有空拍蒼蠅...
哈利路亞!
rusty725 wrote:
他有特別澄清,他在"...(恕刪)


原來我們比那些簽賭的人還嚴重...............

需要勞駕某些人來教訓我們。

難怪有人會說,大案辦沒幾個...........
aniceb2k wrote:
喔!這可是很嚴重的指控!
該球員有姓名嗎?有指名或影射任何一個檢察官嗎?
他手上有的證據有達到大法官釋字509號中相當理由確信為真實的程度嗎?
如果沒有有~那他被告140以及310這兩條,一點都不意外~
如果有,就叫他趕快指明,不要在那邊嘴砲了..(恕刪)



那位被他指名道姓的檢察官
之前因為收賄、干擾司法被判無期徒刑
因為這裡不能轉貼新聞,麻煩自己去蘋果的網站找
不曉得能不能比照類似嫖妓公布恩客姓名的作法, 也給參賭的人一點警惕.
沒有參賭的人, 就不會有這些壞蛋的生存空間了...
aniceb2k wrote:
這個版上很多人犯了刑法第135條侮辱公署罪還不自知
...(恕刪)


別嚇人! 行得正就不用怕被汙辱! 更不用拿刑法135來當遮羞布!
一堆檢警調的行為世人自有公斷....
連檢察官都被判無期徒刑了... 還拿法條出來禁止汙辱公署?
笑死人了!

某些人社會地位低不是沒原因的! 不會因為禁止汙辱而變得高尚!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檢調人員不好好去辦案,只會在此上網抓案件、威脅鄉民
能怪沒人會相信台灣的司法
大家我認真的問一下
新聞 立委 政客 每天在電視上懷疑 或用疑似的標題報導新聞或是指控別人
是否有造成"檢警調"那一環所說的刑法

若以上行為 已經是日常生活所大家共同認知的

那 "檢警調"那一環,用以上的例子對照刑法

並且 對於不是"中立"的發言給予"警示"

若有人感到被法律上所謂的"正義的一方"所威脅

那這樣算有恫嚇?恐嚇?嗎?

---------------------------------------------------------
這是個法律問題 想請教有"法學知識"大大給予解答
當然囉,請附註個人基本履歷,以資證明"夠格"
n870113 wrote:
現在人價值觀真是奇怪...(恕刪)


講檢調輸錢才去抓的人頭腦真的是蠻奇怪

應該說檢調賺夠了收網
才比較合理(聽不懂就算了)

更何況板檢是辦真的嗎

昨天搜索明天才要約談
有人這樣辦真案的嗎

涉案球員們記得要好好把握48小時黃金時間
該做的事記得要做
否則就辜負檢方的美意了
gabriev wrote:
昨天搜索明天才要約談
有人這樣辦真案的嗎

涉案球員們記得要好好把握48小時黃金時間
該做的事記得要做
否則就辜負檢方的美意了...(恕刪)


就怕他們覺得他這樣做是在辦真案..........

那......................................................................
證據保全完畢
如有叨擾貴站此致歉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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