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168 wrote:有錢可以挪用,很好啊...(恕刪) 站在一個非高爾夫項目的運動員的角度,我當然也希望這兩億如果拿來落實基層體育會更好。不過今天我們的政府看到精典賽被打爆,才開始說要砸錢救棒球,只會作秀的市長也跳出來說要組台北市棒球隊。與其把這些錢丟到馬桶裡,不如辦場真正受全球矚目的比賽還比較實在。
還是實際一點好觀感 而已如果政府花這600萬美金到時 又被轟 圖利有錢人 新聞又亂報啥有錢人的運動 官員的運動等等對大多數的人來說 還是會認為小白球 是有錢人在玩的運動先解決棒球 問題政府不是有說600萬 沒辦法可以有比賽還是可以贊助一些並不是完全漠視她的比賽如果站在政治目的 國際上 確實投資一個世界第2名的選手 打的廣告效益比較實際先進國家 玩高球的人多 收視率也高 這樣曝光率也高看政府用哪一眼光去看這一件事情.用運動去看 600萬美金粉多用國際政治去看600萬美金 超划算便宜暴了
我自己覺得舉例舉得還OK啦~~~~~~~~~你OK 我覺得好笑啊....感覺跟小孩子講話而已你連演講比賽都有去過嗎?說真的 演講比賽如果有個世界排名我還真贊成政府花錢來投資這個你以為所有的運動一開始就會有名噢?很多還真的都是跟街訪鄰居開始玩起有天賦的人加上後天努力跟栽培才能出線
有錢人的休閒運動...年紀很輕,成績超棒......冠軍賺的錢也不少,但賺那麼多也要懂的存錢理財才好..否則年紀那麼小一下子賺那麼多的錢..又馬上買了一台保時捷保車犒賞自己(雖然是自己拼來的獎金).....你能保證你永遠都是第一嗎?......年輕有才華是好事....可也不要觀念一下子太偏了
一直有人說曾家父女只要錢但是...那六百萬美金是拿去給高協辦比賽又不是給他家他又不一定拿得到獎金!他是高球選手當然為高球活動請命......這很奇怪嗎如果一個高球選手去跟總統說..."我們可以辦一個保齡球比賽嗎?"這樣更奇怪吧....
Wallace Wang wrote:你們有沒有看曾雅妮他...(恕刪) 如果我今天是運動選手, 有國外要挖角我, 我二話不說馬上走. 我可不想跟黃平洋一樣風光一時, 退休在賣便當. 或是像中信鯨的球員被解散, 還要各自去找工作. 太扯了, 比扯鈴還扯.如果叫官員花錢鋪路, 他們一定很樂意將一公里的路鋪一個禮拜. 污一次錢國手就有旅費可以出國比賽了.還有一般大眾的支持度, 像是今年在新莊棒球場辦的台維斯盃, 說真的, 如果不是免費門票入場, 去看的會有幾個人?? 如果大眾不支持, 政府花錢舉辦不就是浪費? 連國外可能都不知道台灣在辦台維斯盃. 因為太不熱門了. 連新聞都不太報. 如果我是政府我根本無心去經營這一塊.我以雙面表示我的意見.ps: 我並非只針對此高球事件, 還有很多種種相同案件
對政府來說「運動」是民眾用來強身,想要發展成經濟活動,那跟投資研發一樣,主要是業者或個人自己要努力。如果依照曾小姐的邏輯去讓政府花幾億辦活動,保證立刻有一堆人來罵為何不拿去當兒童營養午餐費。例如科學家若能夠將成果發表在頂級科學期刊,難道就請政府多花錢給他做研究?不然就要換國籍?真是天大笑話!如果按此邏輯,少棒揚威國際,天下第一時怎麼不也號召一下,讓政府花兩億辦活動?運動員有本事,自然會去國外闖,要高薪。問題是這關政府何事?講好聽點,王建民去大聯盟闖是技術輸出,說難聽點,是去當美國的高薪外傭,是為人家的國內比賽增添光彩。連世界級的高球大師都不可能這樣要求,這位曾小姐實在是,球技不錯(能不錯幾年還未知呢!),至於心態,真是奇怪。至於運動球員被國外挖角,根本稀鬆平常。這跟科學家去國外發展一樣,想走就走啊。想想多少人「來台大,去美國」,怎麼也沒有人會去跟政府說國內研究環境不好,留不住人?所以要去美國當美國人。建議曾小姐想轉就儘快轉國籍,不用上萬言書了,畢竟台灣地小,玩小白球是有錢人的活動,不像國外,便宜的很。就不用說我們台灣不重視的運動很多,桌球、網球、羽球、排球、板球、足球、水球、曲棍球、馬球,球來球去,就是不缺那一粒超超高貴的小白球。哪幾種球打一場下來要花費幾千元的?各位算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