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pchome.com.tw/sport/awakening/20100211/index-12658573202980143007.html
如果依球團向涉案球員求償的理由,是因打假球,那麼同樣的道理,買票進場的球迷,及繳付權利金轉播的電視台,是不是也有向球團及聯盟求償的權利?光是澆熄球迷支持的心,及買票進場的實際行動,球團及聯盟就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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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球團怎能逃避管理失當和監督不週的責任?怎可將打假球的所有責任推給涉案球員?為什麼有球隊可以完全防堵,另外幾隊卻被完全滲透而不自知?當初向球迷保證的防賭機制,為何輕易就破功?都要向球迷有所交待。
各隊陸續在今年元月起春訓,也多次宣示今年的球季照常開打,不會停賽。可是在先前聲稱未涉案的球員也被起訴求刑之後,不知各球團將如何向球迷及觀眾保證,今年一定會「打真的」?如何保證不會再被滲透?不會再有球員或教練沈淪?或能抵擋得了黑道及賭博集團無所不用的威脅利誘?
球迷及電視台只要一聲保證,可是在這麼多年來不斷保證都破功之後,球團及聯盟的信用已經形同破產。如果今年球季照常開打,球迷是否會再繼續支持中華職棒?很快就會應驗。但首先,球團及聯盟的態度要先轉變,以現在的處理方式,球迷都看在眼裡,若再不振衰起弊,四球團和聯盟等著嘗到球迷離去的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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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瞎咪把事情都怪給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