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30)的獅猿之戰最後九局上高志綱的跑壘如果不是洪中出來抗議後主審改判還真不知道原來跑線內是防礙守備因為只要是點到一壘方向的球打者幾乎都是這樣子跑的大聯盟也是如此高志綱的跑壘的確是延著線內跑不過也沒太離譜的,只就是延著線邊那不知是否以後這樣子教練都出來抗議都會有效從內容上、技術上和規則上不知大家是否有不同的見解與看法、想法…
棒球規則就是這樣寫,其實也沒有什麼好"爭議"或是"不同見解的"我相信你也不會對紅綠燈的顏色有什麼不同見解吧?規則6.05 擊球員在下列情況應出局:(K) 跑過一壘的後半,跑出三呎線外側或跑入壘線內側,裁判認為其妨礙正對一壘的傳球採取防守行為之野手時。但為閃避野手對擊出球之處理不在此限。
assyrianzero wrote:其實放慢動作看好像還是大師兄先接到球啊只是洪總滿精明的...馬上知道跑出來抗議 其實上壘safe還是out是無改判的,所以洪總用他妨礙守備判他出局算是蠻高明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