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 ! ! 我朋友所被開單的情形有點@#$%$#

話說 蘆洲往八里 在關渡橋頭 原本沒有機車道 只接直直騎就好了
大約不久前 關渡橋口出現了往八里的機車道 ...
我想常去八里的人可能還不知道 "關渡橋口出現了往八里的機車道 ..."
所以現在波麗士小人現在都會在過八里的汽車道旁開始當場攔下一些違規的機車族啦 !!!
我朋友就這樣就被抓包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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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慢 ! 妳們不覺得怪怪的嗎 ??
我剛剛不是說 "八里的汽車道旁開始當場攔下一些違規的機車族 " 為啥PO照片出來呢 ? ?
原來我朋友早在前方就看到條子 !! 早一步掉頭繞跑嚕 !!
但是警察伯伯不是省油的咖 早在關渡橋口多一哨點 先把違規情形一一的拍了下來 !!
嘿嘿嘿 還想跑 當波麗士是啥摸咖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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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沒幾天 紅紅的單子 就寄來啦 !!
紅單一看 心就涼了好一大半呀 !!

違規事實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機器腳踏車
罰鍰 12000 !!
蝦密12000喔 真的沒看錯 也沒多一個零少一個零 1萬2 大洋 !!
手邊沒他的紅單明細 只有監理所網站的查詢欠繳交通違規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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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 現在景氣那摸差的情況下 大家還是小心點好 千萬不要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1萬2 還真不是一比小數目 !!

各位廣大的01同胞們 記得喔 蘆洲往八里在關渡橋口 有一個看起來是腳踏車道入口的地方 機車也可以騎喔 !!
遇到的警察伯伯千萬不要以為 他是啥摸咖 ! 因為它真的 很大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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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親戚說!!
這太誇張了 當時明明就沒有被攔下來 就根本沒所謂的 逃逸 與 危險駕駛
也問過其他的交通員警說 這頂多就違規逆向900 + 禁騎機車600 =1500
重點來了!!
當時大老遠看到警察 但是警察也沒有加以攔下 但是之前的偷拍的員警 卻可以已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器機腳踏車 開單!!
這也說不過去吧 !!
明明就"沒有被攔也沒有被警察制止" 就沒有所謂的 以危險方式在道路上駕駛
等之後的申訴裁決吧!!我會加以說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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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將將 ~ 今天我朋友拿到了一本最新版的 道路交通管理基本法令輯要 97年7月

罰單上所開的是第43調第1項第1款第2項第5項"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機器腳踏車)"
但在備註上確有寫說 "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但是條子是以 "偷拍方式" 加以開單 所以根本不能開立這條罰則的 !!

最多只能開例 "不按遵行方向行駛"第45條第1款 9小張

現在先乖乖繳1萬2的罰單 在20天內 準備好申訴單與申訴資料 好好打這場被亂開單的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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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今天收到了台北縣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公文封
如下!!

經過了一段時間 我朋友也慢慢的氣消了
當初就大概知道一定會申訴成功的 只是時間上所受到的心理壓力不小
希望大家能平常心看待 申訴過程與違規陳述不多加描述
現在我朋友一定要請客了 !! 1萬2變6百,挖20倍耶!!

他在不好好請客 一定會 一直衰一直衰一直衰一直衰一直衰一直衰 下去 !!!
在這種不景氣的年代 還能討回來 真的算不錯了 !!
不過經過這一次的教訓 我想我朋友也嚇到了 !!
只是受到亂開單的鳥氣 真的很不好 !!
申訴的過程麻煩與時間上的等待 往往會想東想西的 !!
所以還是老話一句 遵守較通規則 卡實在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