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
2009-12-18
21:55
在市民大道三段
賣雨衣及安全帽的店前面(松江路交叉口)
往萬華方向
被一台鐵灰色FT從右後方撞上
撞到時往右回頭看了一下
肇事車主立刻後退
往左繞開(肇事逃逸)
我還瞪這他(2x~3x男子)
他還回頭看我
然後闖黃燈逃走
因為太突然了
只記得車牌
XXX-577鐵灰色FT

文章關鍵字
撞車就算了.意外難免
但馬上落跑這點就真的很可恥
肇事原因??

不可能平白無故從後方撞你吧?

還是您有剎車 後方跟太近撞上 所以撞上後 繼續騎在回頭瞪你!!

很多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不然我看不出來你為何被撞...
公僕忙著選舉 治安還是很糟糕
人沒事就好
wwwww0931 wrote:
肇事原因??

不可能平白無故從後方撞你吧?

還是您有剎車 後方跟太近撞上 所以撞上後 繼續騎在回頭瞪你!!

很多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不然我看不出來你為何被撞...
...(恕刪)




不一定歐 我上次騎回家就被後方的機車撞上

前方有車輛 也沒有突然煞車 大家的車輛都定在50左右 也沒有轉彎車 很順暢..

就是偏偏有人從我車屁股後面撞上來..

撞到我就算了 騎到我前面 叫我路邊停車

手機一拿 叫我在原地等 要叫兄弟打我~

我就說 是你平白無辜從我屁股後面撞上來

對方:你賣跟我說這些 等等要你死

我也別鳥他 我也拿起電話 要打給警察 之後他就跑走 死醉漢一個...

回家檢查車子 傳動蓋子 破一個很大的洞 車牌也凹進去= ="

不管什麼樣的機車、車子、公車、貨櫃車
從你後面撞上,只要你是在直行車道從後面撞到你
不用懷疑對方的錯,為什麼錯??

因為他沒有跟前面的車子保持安全距離

你應該當場報警處裡
其實蠻多人都以為後面被撞都會先考慮自己是否有過錯
但是在後面的人首先就犯了錯
因為連安全距離都沒保持好,它撞到你他倒楣
talkme123456 wrote:
不管什麼樣的機車、車子、公車、貨櫃車
從你後面撞上,只要你是在直行車道從後面撞到你
不用懷疑對方的錯,為什麼錯??

因為他沒有跟前面的車子保持安全距離
...(恕刪)


交通法規的確有這一條

只要你撞到前面的車
不管前方是什麼原因
都是後方車的錯
所以追究責任的話
樓主一點錯都沒有

對方大概也自知理虧
所以加速逃逸吧
不然撞別人車,自己車子不可能會沒事
他寧願自己損失也不願停車理論
這已經很明顯了
wwwww0931 wrote:
肇事原因??不可能平...(恕刪)

你的意思是樓主被撞是樓主的錯.
這種事要在當場打電話給110請交警來處理
告知對方肇逃, 並將車號告知交警
Rock wrote:
交通法規的確有這一條

只要你撞到前面的車
不管前方是什麼原因
都是後方車的錯
...(恕刪)


我有個疑問耶!

要是我今天看前面那台車不爽,我就繞到他前面,然後突然剎車,讓他撞我... 這樣他要賠我修車費嗎? 我要負什麼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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