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總算"苦民所苦"這次真的"幹"對了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30/115/1xwuc.html
我覺得任何不該停車的地方應該一律拖走

大家僥倖的心態太嚴重 違規處處可見
明明前方50公尺就有停車場
就是要造成大家的不便的人太多了
你我有時就是這樣自私

我的意見是違規立刻開單 不立刻開走加開一張
人不在車上一律吊走

他是自己做了虧心事 想搞這類民粹來博取大夥的認同
就是大家都不是這麼完美 不要這麼嚴格檢視我(吳)聖人嘛
所以搞個是非不分的灰色法案

我違規被拖吊我都罵自己貪小便宜 自己是混蛋
有些人就淨怪別人 也不想想自己有沒有努力不要違規
這件事有因就有果

因:不要亂停就不會出人命
果:還沒自我檢討為何會出人命,就怪其它事物
道德魔人對抗十大民怨第六名(交通違規拖吊過嚴)

目前比數暫時領先

奇怪了?開車近二十年,為何我沒被拖吊過?

當然啦,個人對於拖吊業者那種"拖簡單的,拖一般車的態度,也不喜歡.".

但....
明知不能停,還一定要停?
停了還不算?還一定要跑出車外買東西?

好....
真被拖吊了,那又何必要追?追到了又想要如何?

道理大家都會說,但,能實現的有幾個?
常常有人說,車沒停在店門口,就不是好的停車位.(中南部更是這樣)

想不被拖吊?別以個人的方便為主要考量就可以了,
總是會有停車位的,就在於您停車後要走100M,500M的差別罷了.
切..M01真是臥虎藏龍,上次貼駕照,這次要貼VIP卡了..
wood33 wrote:
我覺得任何不該停車的...(恕刪)


大大不知是否看過新聞內容...
如果你暫停黃線去便利商店買個東西3分鐘出來後車被拖走了
如果你一天被拖2次,如果你一早起床去開車發現車子竟然被拖走了
而確不到早上8點,如果你加班晚回家找不到停車位停在不妨礙交通
的巷弄理早上上班要開走時確發現拖吊車正準備要把你車拖走且絲毫
不理會你的制止,還有因為心臟病藥置放車上而車子被拖吊導致車主身亡
如此總總不知你做何感想..........
拖吊的目的是要順暢交通,而不是做為懲罰人民的手段

只要是好的正確的對大多數人且"苦民所苦"的法案我都支持!
拖吊問題也難怪是十大民怨之一,因為根本就不是為了交通而是"錢"
民怨沸騰莫此為甚也難怪得到多數立委的支持.
社會上甚麼人都有
所以才有法來規範
只要取得共識
不妨礙大多數的人
拖吊是必要手段

而這種嚴重道德瑕疵的委員應該不會連任
提案聽聽就好
dj6106 wrote:
道德魔人對抗十大民怨...(恕刪)


很多正義魔人不知為何要修法只是為反對而反對
不知到底有無看此新聞或瞭解為何修法
根本不知民間疾苦更不知拖吊業者的
惡行惡狀肆無忌憚.
更不知拖吊的目的是要順暢交通,而不是做為懲罰人民的手段
這也是為何是十大民怨之一
修法的立意很好啊~
違規停車是不對的並不一定非得拖吊可以開單告發啊.
我實在看不出來這修正的法案對車主有何不好.
這不只正義而且又可消弭民怨同時得到大多數民眾支持的法案
有啥不好呢?
可能那些正義魔人是拖吊相關業者?拖吊得利者?死條子?路霸?任人宰割者?


第一天出來開計程車
不曉得違規停車會被拖吊??
願賭服輸..
我就曾經送人去醫院 我想說我就在車上等 結果發現另一半忘記帶包包(健保卡在裡面)就急著打上雙黃燈鎖車

趕快拿進去給他 結果出來 已經在進行拖吊過程了 我是又急又氣的沖過去 跟員警說明一切 好在員警講道理 體諒人

放了我一馬 連罰單都沒開 就走了

試問 如果今天是你的家人有突發疾病 你要開車送到醫院去 所以暫時把車子停在公寓樓下 結果抱著人下樓卻發現

車子被拖走了 請問 這樣事情發生了 你怎麼想


其實人多少都會有急的時候 假如能先開張罰單 開完罰單後多少的時間內沒移走 又確實影響了車流順暢 在進行拖吊

這樣是不是更好

以上發言 不同意的人 看看就好 每個人都有他發表想法的權利 當然只代表我自己的想法 我不討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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