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8 台七乙
2011/02/28 台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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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8 產業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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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有出現各種汽機車, 各自用自己的方式行駛山區道路!
山區道路很容易就會遇到慢速汽機車, 這時候如何超車就考驗汽車駕駛人(法律通稱)的耐心了!
政府文宣一直告訴汽車駕駛人(法律通稱)跨越雙黃雙白危險即來, 事實上也是經常傳出這類的交通意外, 但這些意外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各位汽車駕駛人(法律通稱)有機會看自己的駕駛過程影片, 或許會自己多提醒自己要盡可能遵守交通規則(交通規則定的太細太多了, 能遵守大部份可能就不錯了)!
我個人自己定的大原則, 其中最關鍵的就是:不跨越雙黃雙白!(無論是市區或山區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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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不超約雙黃線,若前車開時速20km/h你也整路跟後面嗎?
我認為問題出在道德(唉...又是用路人的道德觀念貧乏)
我曾經在烏來上山碰到龜車...T牌C開頭大型房車...
他像是在遊車河般的龜行...
首先我以很輕的喇叭聲短音示意...不讓就不讓!
接著我以稍長的喇叭聲中音示意...不讓就不讓!
途中...轉彎處路面較寬我示意超車他竟然吃兩線道故意擋車!
再來我以加長的喇叭聲長音示意...依舊不讓就不讓!
氣到我以加長的喇叭聲長音+閃大燈示意...這家伙不讓就不讓!
當然最後我以自己的法規解決了!
如果大家願意互相禮讓,碰到彎處慢車可以靠邊減速讓速度比你高的車輛通行不是很好?
這點很多大型貨車都懂!為何小房車不懂?
人跟人如果一切都依法行政,而不顧道德...那是一條死路啊!
一、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
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二、在設有學校、醫院標誌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
標線之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連貫
二輛以上者,不得超車。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
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
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
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
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
,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
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
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六、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
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
跟隨急駛,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
水帶。
七、遇幼童專用車、校車、殘障用特製車或教練車時,
應予禮讓。
汽車聞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等之警
號時,應依下列規定避讓行駛:
一、在單車道路段,應即減速慢行向右緊靠道路右側避
讓,並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二、在同向二車道以上路段,與消防車、救護車、警備
車、工程救險車同車道之前車,應即向相鄰車道或
路側避讓,相鄰車道之車輛應減速予以禮讓,並作
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得利用相鄰
二車道間之車道線行駛,而在車道線左右兩側車道
之車輛,應即減速慢行分向左右兩側車道避讓,並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