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啊~ 你可能會得到以下幾種後果:
1) 高速公路上直接於車道中被煞停兩次
2) 被人拿武器 (非球棒) 威脅、追逐
3) 報案後還領到一張 $4500 的紅單 =.=
這是 3/12 在國道一號北上造橋路段發生的事
因為前車在非雨霧天開著兩顆亮晶晶的後霧燈
跟在後面三秒鐘眼睛就吃不消於是對前車投以遠燈照射提醒他關掉後霧燈, 然後就......
事發時間大約是影片的 1:08 左右, 前面多剪了一分鐘是為了證明並沒有和對方發生其他糾紛
抱歉, 因為 開庭在即, 經網友建議不應該將影片公開, 光是車牌馬賽克還不夠, 至少不應該讓對方知道他被錄到了些什麼事證而想出脫罪之詞故先暫時將影片關閉 (2011/05/03 pm 13:2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kFv1Pq6lCOY
影片中的車牌和電話號碼均被消音及遮蔽是因為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故不便公開
貼影片的用意是提醒各位:
路上遇到不順心的事就忍一忍, 退一步海闊天空. 這個社會太亂了, 深夜問題多, 平安回家最好


補充說明:
Q: 有沒有抓到對方?
A: 有, 警方當晚就已將對方傳喚到案, 三男一女看起來約 20 上下的小孩, 當天都被以公共危險 (煞停、逼車) 和恐嚇 (亮武器) 這兩條公訴罪 (公訴意指由檢察官主動提告, 並不是小弟去告對方) 被國道警察移送苗栗地檢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