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駛至道路中心點附近準備待轉(日本國有待轉灣設置更安心), 待沒有直行汽機車或在安全範圍內不會有汽機車時方可左轉!(其實是廢話, 交通規則規定左轉車本應如此)以下影片可參考!長春左轉建北機車左轉狀況 : 待轉區與待轉標誌內側車道安全與危險?當禁行機車取消後(民國幾百年誰曉得), 建議保留待轉區給不敢直接左轉的駕駛人使用!汽車兩段式左轉代表其實本國國民適應能力相當好, 只是本國有一種安於現況的習慣, 不想改變現狀也不敢改變現狀, 這可能跟國家處境有點關連, 不是不能改只是不想改!
轉彎車讓直行車先行,本來就是交通規則明文規訂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8 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只是現實路況,用路人的行為往往和規定相反...回想起剛推動騎機車要戴安全帽時,為了500塊,大家都會準備一頂帽子,免得破財(可沒有人擔心破頭)後來這個政策,不但幫助現今的衛生署長,邱文達醫師,獲得醫療奉獻獎甚至是今天署長的官位,這個政策,可能也有關係呢!改善交通,需要的是嚴格取締!
之前曾經有次搭同事的機車行經台北市某個車流量不算少的路口快到路口之前我同事問我:[我要直接左轉過去,還是靠右邊過去待轉?]我問他說:[如果你開車經過這路口要左轉,你要怎麼做?]他說:[就開到路口中間,等可以過的時候再轉過去]我說:[那就照做吧]
battery0922 wrote:看到你這個影片~長春...(恕刪) 下班時段禁止左轉, 所以才會有待轉格!平常時段可以左轉, 雙向都可以直接左轉!雙向共4線道的道路無禁行機車, 市政府基本上無權要求機車兩段式左轉(當然要也拿他們沒辦法...)!
米咖 wrote:汽車兩段式左轉代表....恕刪) 汽車兩段式左轉這樣不大好吧 ?台灣路都不大 , 汽車待轉方式很容易佔用到行人的路線上影片那台就是斜停在上面 ,如果來個兩三台汽車,或是來個大巴士也來待轉,那不就 .....ooxx 了...每次碰到汽機車停在那上面就很想罵人要不就前進一點,要不就後退一點 , 幹嘛停在那上面上呢 ?
米咖 wrote:其實本國國民適應能力相當好, 只是本國有一種安於現況的習慣, 不想改變現狀也不敢改變現狀, 這可能跟國家處境有點關連, 不是不能改只是不想改!(恕刪) 大型重機的嘴臉不管難看與否都不需要做任何改變的..!不想改變現狀也不敢改變現狀..!不是不能改只是不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