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馬姐剛拿到駕照10天就酒醉駕駛男友的BMW(型號?)去撞停待轉區的機車。一開始寶馬姐還擔心會不會被吊銷駕照,之後還跟傷者說既然還能講話應該人沒怎樣~~還嗆警察說撞傷人賠錢就好~~剛拿到駕照就喝酒,那何不一開始不要給她駕照~~我還是覺得酒駕罰則不夠重~~罰則加重後酒駕事故還是沒減少~~
果然又是一個拿?換駕駛執照的傻大姊,10天前才拿到手的駕駛執照,會不知道酒後不可以開車嗎?0.9幾之酒測值,再加上開車肇事,持有汽車駕駛執照歲月就此結束,賠錢,繳罰款後去蹲大牢吧!最可憐的是那無辜機車及男友的車,把車修理好後大不了,換個比較像樣的新女友.
tansywen wrote:這些騎士們本來可以不用在那裏的...(恕刪) 照您這麼說,禁止機車上路好了,通通不會撞到這與某小屁孩機車上高速公路言論同理機車上高速公路遇到塞車後方統聯打保齡球撞過來由後照鏡看到時油門一摧就往路肩鑽去有何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