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去年除夕當天.大哥開車回家過年.
在一陣酒酣耳熱之際.突然門外一聲碰撞聲.
我立刻衝出去看.看到一台瑞獅撞壞了我哥歐洲星的屁股.
這駕駛看到我衝出來.立刻倒車閃人.我本來想說就算追不上.車牌號碼我也記好了.不想窮追.
不過駕駛卻停車了.(可能想說逃不掉了)
我跟老婆衝過去.我老婆一看他的表情就說他是酒駕.
肇事者也心虛的說不要報警啦.他一家老小靠他吃飯.假如警察來看他酒後駕車.他就完了.
總之我們最後是心軟了.事後維修報價出爐後要他寫切結書答應賠償.
這切結書清楚的說明肇事者何時何地因酒後駕車後撞壞我哥的車.(有當日照片)
然後答應分期付款維修費18000
不過到今日肇事者只還3000塊就不接電話不連絡了.
所以想問各位.我可以拿這份切結書去報警抓這個肇事者嘛??
真的不想輕易放過這種酒駕渾蛋
補充一下:
肇事者有寫身分證字號以及簽名蓋手印.我有正本一份.也給他一張影本
有當日肇事車輛照片.車牌號碼.還有雙方車輛損壞程度.還有一張肇事者茫茫的嘴臉照
所以就像MILK660大所講的這張切結書是具有效力的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