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平日打發無聊工作時間的最大興趣就是~尋找"白目"拍照!

話說昨天有一"白目"被小弟拍照,沒想到今天牠竟然還打電話來小弟公司質問~憑什麼拍照!!
小弟就是憑這一條給牠大膽的照下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舉發)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這年頭"惡人"總喜歡先告狀!
但小弟要說,法律是保護"壞人"的!
所以就讓"壞人"來制"惡人"吧!

這相片小弟已上傳相關單位處理囉!
藉此希望告訴大家~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唯有讓惡人接受法律制裁,才能讓大家騎車時能平平安安喔!!

大家一起來吧!!
做的好,但是我比較擔心的是他為什麼知道你公司電話
所以電話很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