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傍晚下班回家,在新竹市光復路往市區方向,行進方向直行在中間
車道,結果遭到小黃由外側車道變換到中間車道時,發生擦撞。對方左
側車頭碰到我車子右後方車門以及右後輪圈,當場也請了警察和保險公司
的人。在影片第七秒的小黃出現,因為遇到路邊停車,所以他只好要往左
切,擦撞的時間點在12秒的時候。
小黃司機一下車,就指著我說從為什麼我要"撞"他的車,叫我要賠他,態度
有夠兇的,還說我是從內側車道切到第二車道,造成他的事故,我很平靜地
跟他說,我有行車紀錄器,一切等警察還有保險公司的人來再說。我不理他,
直接就撥119,請警察來協助處理,後續過程就不再敘述。
我只是想問問大家,依這情形,我有肇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