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變換車道,不算變換車道,不用打方向燈?檢舉了2台,1台是在進入白虛線後,擦到一點線,這樣也被認為沒變換車道XD。1.經本大隊審據您所提供之車號 自小客車交通違規部分,因該車變換車道完成前已進入路口,未涉應使用方向燈問題,認以「不舉發」為宜。2.查本案您所提供之 自小客車交通違規資料,因該車係於路口範圍行駛中線車道,因「路口」並未繪設車道線,應無「變換車道」情事,自亦不生「使用方向燈」之疑義。有這種事?
qwer1 wrote:路口變換車道,不算變...(恕刪) 還是要看現場圖片比較準吧不過台灣很多路口都沒有畫車道線啊那這樣的意思是大家駛過停止線後就可以隨便左切右切連方向燈都不用打然後等到快到路口對面馬上挑一個車道卡進去...
qwer1 wrote:路口變換車道,不算變...(恕刪) 依現行法規 警察說的沒有錯啊路口無車道線 當然無所謂變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但是道安第98條第1項第4款有提到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所以過停止線後 外車車道要切內側車道 不用打方向燈 但是需禮讓內側車道先行內側車道可以直接往外側切再來條例第45條第1項第4款 => 在多車道不依規定駕車。所以樓主可以考慮用這條檢舉看看
qwer1 wrote:路口變換車道,不算變...(恕刪) 在高雄,就算兩側同車道數,原本行駛內側在路口這段切到外側,有點類似逼車,這樣警察一般也不受理,至於為什麼?還真搞不懂,大概是沒基準線吧!(原外側車道的車不知往哪開?大概需要A一下,看判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