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天深夜和朋友開車從宜蘭回臺北時
在雪山隧道看到有名自小客車駕駛
邊開車邊拿出手機在滑
而且持續很長的時間!
似乎並不打算把手機收起來
我覺得很扯!可以向警方檢舉嗎?

有拍下對方低頭照片和車排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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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能一直在看為什麼沒訊號吧!
summer1989 wrote:
上禮拜天深夜和朋友開...(恕刪)
不行!
因為你無法證明那隻手機是他的(??)
就如同環保署說副駕駛座亂丟垃圾無法檢舉
因為不能證明垃圾是車主丟的一樣(????)


能理解詭譎思維
你才能在寶鳥台灣生存
開車是一定不能滑手機的。

兩張照片似乎證據力有點薄弱
有錄影畫面的話會更好。

可以寄給國道警察局檢舉
開不開單就讓他們去定奪。
如果駕駛說那是導航機的話呢...
summer1989 wrote:
上禮拜天深夜和朋友開...(恕刪)
MUTSUMI wrote:
如果駕駛說那是導航機的話呢......(恕刪)


導航機一樣不能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使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
•機器腳踏車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時,使用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
(增訂第31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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