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們在鳳山青年路上,車子很多,於是我們就切到慢車道,打方向燈,慢慢切出來,要迴轉,有看後方沒車,(無禁止迴轉及雙白線路段)
結果轉到路中時 與後方直行賓士發生插撞,
當時警方告知我們對方車價,高達600多萬時,都快嚇傻了,
之後警方有詢問我們有沒有打方向燈等等,做完筆錄,繳了行車紀錄片,就等初判了。
一開始聽很多人說,初步分析研判表要30天才會拿到,我方有意外加重險,以為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
9月9號 對方保險公司打來說,我們是全責
我們打電話去問我們的保險公司,結果跟我們說,應該沒這麼快,他也不知道!
我就打去警察局問,結果也說不知道,要自己上網查,(之後上網知識加,才知道民事賠償,警方不得介入)所以他們也沒必要幫我們。
隔天我們就請假,去交通大隊申請。看到了判決
當天我打給我們的保險人員,問他去批價沒.(在我公司的流程,是我們估好價,保險人員,決定,什麼能修什麼不能修,什麼工資是合在一起的算的,不能分開算)居然跟我們說,要我們自己去跟賓士喊價,他們公司跟賓士有牽合約,不能喬價錢,那有保險公司這樣的,這樣不是賓士原廠要修多少就是多少了嗎?
想請問一下
如果要賠新的 是不是有折舊率這種東西
像這樣保險公司讓我覺得不幫忙處理,也不去批價是正常的嗎?還要自己去議價正常嗎?還是這本來就不算他們的業務範圍
我的電腦文書機是大學買的,,比noto2還慢,手機用久了,電腦也不太會用了所以我用手機打了一個多小時,很怕字又不見,如果很傷眼,請多多包含
請您們給一些建議,謝謝
很抱歉造成大家困擾
如果有不適字句 請大家告知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