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科學園區新安路交流道撞上闖紅燈,感謝後方駕駛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對方恍神了,就這樣闖紅燈...還補刀...不幸中的大幸兩邊人是沒甚麼傷到...所以我們也沒有責怪對方內人因為有撞到腹部有去急診,說腹部悶悶的照X光之後醫生說應該還好,如果有不舒服在趕緊回去掛急診...接下來要跟對方保險談賠償了對方保險年繳約一萬多...內人開的車是07年的Lancer...現在在想星期一要怎麼跟對方保險談不知道該修還是該換車了...水箱都破了...請各位大大給些意見或方法,感恩!!
fnra2000 wrote:對方保險年繳約一萬多... 雙方都有保險,一切都好處理,只是尊夫人的身體要好好檢查確認才是...想請教的是:此事故的主因為對方闖紅燈絕無爭議,但由於是撞倒對方的車尾,一般在造責判定上,不知道這樣樓主的車會不會也有責任?霸王條款之「應注意未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