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內2度肇事】無照駕車十餘年 酒駕撞人還照開 -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法律

幾乎每天都可以在各大媒體上看到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 造成幾個家庭破裂之類的新聞 ,

為什麼還是以過失殺人這種刑度去求刑 ,

立委諸公到底在做什麼 ? 為什麼不修這種法 ?

喝了酒還把兇器開上路 , 根本就可以預知殺人之故意 .

為什麼不可以以故意殺人罪求刑 ?

尤其看到一些累犯一臉不在乎的樣子 ,

酒駕肇事逃逸被抓回來 (就算有人死亡) ,

檢察官還不是輕易的以區區幾萬元就交保 ,

這對受害的家屬情何以堪 !

難道要等到這些顢頇的政客跟不食人間煙火的法務人員 ,

自己或親近的人真的受害才會開始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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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 的報導

警方請求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但苗栗檢方昨天裁定5萬元交保,黃因付不出保釋金,最後責付給家屬。
(沒錢也可以用力撞 , 這不是有錢人的專利)

苗栗地檢署表示,刑事訴訟法的羈押要件定得很嚴格,必須符合最輕本刑5年以上,或有串證、逃亡之虞,酒後駕車致人於傷,本刑是6個月以下,致人於死,本刑是2年以下,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款、第2款規定,最輕本刑3年以下的徒刑除非是無法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否則不能羈押,法律的規定就是這樣,檢方不能違法。

如果各位親近的家人受到如此傷害 , 請問會有何感想 , 試問 ..........



加州酒駕致死就是用二級殺人罪判...
台灣酒駕的處罰的確是真的太輕了...

我想除了罰金以外...超過一定標準就要吊銷駕照跟當場沒收車輛才有可能讓這些人酒醒!!

另外,酒駕的人往往也都會飆車...嗯...加重處分...拘役且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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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這些立法的人也想替自己留後路
流氓黑道都可以當立委了~~

它們當然會想為自己留一點後路阿
風~~

holyduck wrote:
流氓黑道都可以當立委...(恕刪)


雖然對此感到悲哀~~~
但卻是事實阿....................
今天蘋果日報的頭版 , 台南酒駕又造成 2 死慘劇 ,
肇事者一臉不在乎的說 , 瞴代誌 , 我會處理

該肇事者去年已經有酒駕肇事記錄 ,
檢察官申請羈押 , 法官裁定 50 萬交保

對這些有錢人來說 , 這些交保金只是九牛一毛
更何況交保後就可以開始脫產 ........................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 , 由於不是職業駕駛 , 判刑也不會太重 ,
" 大有為 " 的政府啊 ! 是不是要等博愛特區裡面的豬頭都被撞死了才會重視啊 !
何時才會有對受害者公平的律法 ? 可否請大家趁選舉之際 ,
讓這些候選人開出此政見 , 讓大家包括那些豬頭都看見 !
酒駕!基本上就是一種「蓄意」的行為,已經喝醉酒了;雖還是堅持上路...
我贊成加重刑罰,吊銷駕照算是基本而已
判其殺人刑責只是剛好而已
像蘋果日報今天的頭條,應該直接判死刑
應該立法改為酒後駕車.警察可以當街槍殺酒醉駕駛!

這樣才能治本.或是頒發禁酒令!..然後開放民眾可以合法購買衝鋒槍..因為美國30年代的殷鑑不遠..黑道

都擁有大火力..所以民眾也要有槍才能抗衡黑道糞子!
明神宗朱翊鈞(1563)「範天合道哲肅敦簡光文章武安仁止孝顯皇帝」萬曆三大征:寧夏之役.朝鮮之.播洲之役
chenjean wrote:
像蘋果日報今天的頭條,應該直接判死刑 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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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車主簡直是蓄意殺人

沒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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