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下橋熄火時被後車追撞的肇事責任

我在1/22 晚上23:40左右騎50c.c.摩托車
在忠孝橋往三重下橋的斜坡路段
車子突然熄火 我立刻打右轉方向燈要切到右邊路邊
從我熄火不到10秒 後面一台125摩托車從後面撞上我
我們2人都是輕微皮外傷 我的車子被他撞飛10公尺多
我基於是我車子熄火才會造成此次車禍 所以願意賠他1000元
我的車子就我自行負責
對方不肯 說他的車子受傷嚴重
警察來做筆錄跟酒測值雙方都為0
筆錄時我說 我發現車子熄火就打右轉方向燈要切到路邊
警察問我時速多少 我說40-50 (但我車是熄火的狀態下)
警察問我有沒有察覺被撞 我說沒有就忽然撞了過來

警察要我們民事私下和解 對方要我賠他6000修車費
請問該賠嗎?

關於這次車禍有幾點問題讓我猶豫該不該賠他
1.我熄火時有打方向燈
2.你未保持安全距離
3.我熄火時如果車速是40-50 他說他自己車速也40-50
如果是這樣的速度怎麼可能我的車被撞飛10公尺遠
4.他從後面撞我 可是我的車牌跟車尾燈都沒有破損
事不是代表他在撞我之前就可能車速過快煞車不及就先犁田
然後才掃到我的車子


因為是第一次遇到車禍才請大家幫我分析一下 肇事責任谁錯比較多
希望各位大大能不吝賜教
文章關鍵字
保險很重要
一次就知道

有行車記錄器嗎?
單憑文字很多難知道對錯
有丙式就都交給保險代位處理
後車撞前車?他沒注意前方加上車速過快才會撞上來吧,如果你今天不是熄火而是發現前方有事故而急煞,我猜他還是會撞上來⋯⋯他沒注意到你撞上來跟你有沒有熄火我覺得應該不相關吧?
以上純粹個人想法⋯⋯
熄火應該是打警示燈吧⋯⋯
不過他後方追撞責任較大 既超速又沒安全距離 只有5-60車可以被頂飛10幾公尺
這是臺灣人的習慣 錯了還想找糖吃
力挺版大跟他耗到底 不爽就大家來調解 在不行就法院見
你肯賠他1000根本已經佛心來的
還是請版大多保重!養傷重要
後撞前,為什麼是前車賠?而且你又不是無關急煞,他要陪你,車損,醫藥費,減少勞動力所得,精神撫慰金,往返醫院交通費,結案
熄火不熄火於肇責並無關聯
同車道, 後車撞前車, 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方情形, 後車為主要肇因.
你打了方向燈那就是後面的問題了
不過爭議是車子有問題應該打警示燈

後車自己應注意未注意前方路況
下坡應該保持更長行車安全距離

然後雙方行車速度不明
你沒辦法舉證他是否超速
當然他也無法說你急剎或過快過慢

Chris Zhang wrote:
熄火應該是打警示燈...(恕刪)


一般摩托車哪來的警示燈可以打......

基本上你根本不用賠,後車撞前車以法規來說,是後車百分之百錯,但...有例外...如果你是惡意逼車狀況下...且對方有足夠證據證明...

所以不用心太軟...可以直接跟他表明,甚至跟他索賠你的損失。
後車撞前車 如果前車不是惡意煞車 都屬於後車的錯 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後車追撞前車後車責任較大,等肇事鑑定出來再到和解委員會協調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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