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以16公里時速開車被起訴
英國一名女子近日因在限速113公里的高速公路上以低於16公里的時速開車被告上法庭。
這名女子認罪,可能面臨禁止駕駛懲罰。
被告(史蒂芬妮)今年8月30號在英格蘭西南(布里斯托市)32號高速公路上駕車去一家文具店。
警察(鄧肯)看到她以極慢車速從高速公路外車道切向內車道,便驅車跟隨。
鄧肯看到,史蒂芬妮開著小型多功能廂型車磕磕絆絆蹣跚前進,還不時突然剎車,逼得其他車輛紛紛繞行。
史蒂芬妮現年57歲,她承認最近3年半都在因(恐懼開車)正在接受治療。
真的太危險了!



























































































